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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邀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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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最低工资委员会发出:

  最低工资委员会(委员会)今日(四月二日)展开八个星期的公众谘询,邀请公众人士及相关组织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提供意见。

  委员会按以数据为依归的原则,全面、客观及持平地研究法定最低工资水平。除了参考相关的统计数据,委员会亦会研究其他调查所得的资料,并会进行广泛谘询,以全面考虑社会各界对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意见及关注。

  委员会已将研究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初步构思,以及委员会於二零一一年第四季与相关组织进行谘询会面所收集到的意见摘要,上载至委员会网页(www.mwc.org.hk),以供浏览。此外,公众人士及相关组织可参考政府统计处发表的《二零一一年收入及工时按年统计调查报告》,详情可浏览政府统计处网页(www.censtatd.gov.hk)。

  委员会欢迎公众人士及相关组织由今日起至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期间,将意见传真至2110 3518;或电邮至mwc@labour.gov.hk;或邮寄至香港中环统一码头道38号海港政府大楼1楼最低工资委员会。

  委员会的职能,是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提供建议。在执行其职能时,委员会需要在防止工资过低与尽量减少低薪职位流失的目标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并要顾及维持香港的经济发展及竞争力的需要。



2012年4月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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