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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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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三十日)宣布委任黄友嘉博士为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的新主席,任期两年,由二○一二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黄友嘉博士是接替现任主席陈镇仁。陈镇仁自二○○六年开始担任该委员会主席。

  三名现任成员亦再获委任两年,他们是林淑芬、孔庆柱及林文杰。

  另外三名新委员潘兆平、蔡关颖琴及冯孝忠,同获委任两年。

  劳工及缒利局局长张建宗欢迎有关委任,并向即将卸任和就任的两位主席致意和表扬。

  他说:「陈镇仁出任主席期间以其超卓领导才能带领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我衷心感谢他尽心尽力为基金委员会作出的宝贵贡献。」

  张建宗期望新任主席和众委员全力支持委员会管理破产欠薪保障基金的工作。他说:「凭黄友嘉博士在经济和商业范畴具备的专长和丰富经验,我深信他必定能够领导基金委员会面对未来的挑战。」

  由二○一二年四月一日起,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的成员如下:

主席:
黄友嘉博士

委员(代表雇员):
林淑芬
孔庆柱
潘兆平

委员(代表雇主):
林文杰
蔡关颖琴
冯孝忠

官方委员:
劳工处助理处长(负责欠薪保障事宜)
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负责处理破产事宜)
破产管理署助理首席律师

  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根据《破产欠薪保障条例》成立,主要负责管理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向因雇主无力偿债而受影响的雇员提供特惠款项。



2012年3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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