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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明日起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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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将於六月二日及九日在香港举行,有意应征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可由明日(三月三十日)起报名参加。

  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今日(三月二十九日)说,应征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必须具备有效的综合招聘考试成绩。有意在短期内投考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可考虑参加是次考试,以便在下一次综合招聘考试前,当有关职位作招聘时,符合应征资格。

  此外,有意应征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须参加基本法测试。应征者在基本法测试的表现会占其整体表现的一个适当比重。

  持有大学学位,或符合申请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或将於二○一一至一二学年获取大学学位资格的人士,可申请参加是次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申请人可选择在是次考试应考任何一张或多张综合招聘考试试卷及/或基本法测试试卷。

  有意参加考试的人士可由明日起,透过公务员事务局网页(www.csb.gov.hk/chi/cre.html)的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或填写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申请书(CSB31(3/2012))报考。该申请书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页下载,或从各区民政事务处谘询服务中心及劳工处各就业中心索取。申请人必须於香港时间四月十二日下午五时前递交申请书。

  有关是次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的更多详情,将於明日起上载於公务员事务局网页。如有查询,可致电2537 6429或电邮至csbcseu@csb.gov.hk与公务员考试组联络。



2012年3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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