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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司法人员任命─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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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曾荫权已接纳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推荐委员会)推荐,任命英国最高法院院长范理申勋爵为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并会在征得立法会同意后,根据《基本法》第八十八条作出任命。

  行政长官表示:「我很高兴接纳推荐委员会的推荐,任命范理申勋爵为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范理申勋爵为英国最高法院院长。他的地位尊崇,深受敬重。范理申勋爵将於二○一二年九月底退任英国最高法院院长。我深信他将会在二○一二年十月上任时对终审法院大有贡献。」

  《基本法》第九十条规定,终审法院法官的任命,须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的同意而作出。政府当局将会就有关的任命征求立法会同意。

  获推荐任命人士的简历见附件。



2012年3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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