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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司法人员任命─终审法院非常任香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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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曾荫权已接纳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推荐委员会)的推荐,任命现职终审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法官在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退休后出任终审法院非常任香港法官,并会在征得立法会同意后,根据《基本法》第八十八条作出任命。

  行政长官表示:「我很高兴接纳推荐委员会的推荐,任命包致金法官在退任终审法院常任法官后出任终审法院非常任香港法官。包致金法官为终审法院的创办成员。包致金法官具有丰富的司法经验,他将令非常任香港法官团队更鼎盛。我相信任命他为终审法院非常任香港法官,会对终审法院大有贡献。」

  《基本法》第九十条规定,终审法院法官的任命,须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的同意而作出。政府当局将会就有关的任命征求立法会同意。

  随附获推荐任命人士的履历。



2012年3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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