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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师涉嫌非法供应处方西药(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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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署今日(三月二十日)提醒曾向位于九龙油麻地「安泰堂参茸药行」的表列中医师阎庆昕求诊的人士,假如他们获供应一款呈黄色的药粉,应立即停止服用及向该中医师或其他医护人员寻求意见。因为该款药粉可能含未标示的西药成分泼尼松和朴尔敏。

  卫生署接获一宗匿名投诉,并跟进调查后,作出上述呼吁。

  卫生署发言人说:「政府化验所的化验结果显示,从该中医师诊所获得的黄色药粉样本含有未标示西药成分泼尼松和朴尔敏,如根据该中医师之指示服用,两者含量均可达至治疗水平。」

  发言人补充:「根据初步调查,该中医师是从内地购买有关西药再自行制成药粉;药粉除作自用外,相信部分亦可能已处方予病人。」

  发言人续说,调查现时仍然继续,该中医师亦会协助卫生署追踪曾获处方该药粉的病人及进行医学监测工作,而卫生署至今没有收到相关不良事故的报告。

  他强调∶「泼尼松属类固醇,长期服用,尤其是高剂量下,可引致圆脸、高血压、高血糖及胃溃疡等副作用;朴尔敏是可在市面自行购买的西药,常用于缓解敏感征状。最常见的危险副作用为昏睡,故此使用这种药物应小心谨慎。因此,市民如曾服用有关药粉应尽快谘询医护人员的意见。」

  发言人表示:「由于个案有可能触犯有关条例,待卫生署完成调查工作后,卫生署会与律政司就检控事宜进行商讨。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一三八章),非法售卖或管有第一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产品均属违法行为,一经定罪,两者的最高罚则均为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另外,任何人售卖拟供人使用但却是不宜作该用途的药物,有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一三二章《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五十四条,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和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呼吁:「拥有该款药粉的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将这些产品送交观塘巧明街100号Two Landmark East十六楼卫生署中医药事务部销毁。」



2012年3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0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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