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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员会将差饷宽免转归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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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员会发出:

  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将由四月开始,将二零一二/一三年度的差饷宽免额,转归公屋住宅租户以及非住宅楼宇租户。

  就本年二月财政司司长发表的财政预算案提出是项差饷宽免,房委会辖下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及商业楼宇小组委员会於较早前通过有关的宽免额转归安排。

  公屋住宅租户方面,房委会发言人今日(三月十六日)说:「房屋署将於二零一二年四月开始,直至二零一三年三月,按月将政府的差饷宽免额从住宅租户应付的租金中等额抵销,悉数转归租户。至於租期非涵盖整个月的租约,转归的宽免额会按比例计算。」

  发言人表示,该项转归差饷宽免额的安排,同样适用於缴交暂准租用证费的中转房屋持证人。房屋署将个别发信通知所有公屋租户及持证人有关具体安排。 

  至於非住宅楼宇租户方面,发言人表示:「房委会按『无所损益』的原则,将获宽减的差饷全数转归予非住宅楼宇租户/暂准证持有人。包差饷与不包差饷的租户/暂准证持有人同样可以由二零一二年四月至二零一三年三月获豁免缴交每月差饷,以每户每季2,500元为上限。房屋署将去信非住宅楼宇租户/暂准证持有人,告知其实际宽减的款额。」

  另外,房委会辖下的三个整体承租街市-葵涌、梨木树和天恩的整体承包商已同意把差饷宽减额全数转归予持暂准证的档户。

  由於停车场宽减差饷额不多,而把差饷宽减额摊分则会涉及大量行政费用,故商业楼宇小组委员会通过,按照以往所有差饷宽减的做法,不把停车场包括在是项安排内。

  房委会所收而转归予公屋住宅租户以及非住宅楼宇租户/持证人的差饷宽免总额,预计分别约为16亿元及3,750万元。



2012年3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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