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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草案》即将提交立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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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及房屋局(运房局)今日(三月十三日)宣布,会在本年三月二十一日把《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进行首读。

  运房局今日亦发表了《规管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的建议法例公众谘询报告》。

  运房局在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发表了谘询文件,邀请公众就立法规管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的建议法例提出意见。谘询期於二○一二年一月二十八日结束。在两个月的公众谘询期内,我们共收到了959份意见书。

  公众谘询的结果显示,公众普遍支持建议法例,社会有明显共识,认为应尽早通过有关法例。在参考过公众谘询期间所收集到的意见后,运房局改善了建议法例。

  即将提交立法会的《条例草案》主要是以「立法规管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督导委员会」(督导委员会)的建议为基础。督导委员会的成员包括立法会议员、相关的专业团体及持份者。经过了一年的努力,督导委员会於二○一一年十月就如何规管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提出了可行的建议。

  《条例草案》主要内容包括:

-全面规管所有一手住宅物业的销售;

-为售楼说明书、价单、示范单位及销售安排订下了全面、详细和切实可行的规定;

-规定以「实用面积」在售楼说明书、价单以及广告表达物业面积以及物业每平方/米的售价;

-为交易资料的披露订定了披露的时限;

-将作出失实陈述及传布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的行为,订为罪行;以及

-就违反各项条文订定了罚则,最高罚款为500万元和最长监禁七年。

  运房局在未来数月会与立法会配合,令《条例草案》尽早获立法会通过。

  公众人士可於十八区民政事务处索取公众谘询报告,或於运房局网页(www.thb.gov.hk)下载该报告。《条例草案》在本年三月十六日刊宪后,亦可於运房局网页下载。至於当局在公众谘询期间所收集到的意见书,以及期间举办了的两次公众论坛的记录,公众人士可前往各区民政事务处谘询服务中心查阅或到运房局网页浏览。



2012年3月1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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