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2012最佳园林大奖-私人物业」接受提名(附图)
*************************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为表扬杰出的园林设计及园艺保养,藉此持续改善私人物业的居住环境和推广绿化工作,将举办「2012最佳园林大奖-私人物业」,嘉许在绿化工作表现出色的机构。比赛现接受提名,截止日期为四月二十三日,参加费用全免。

  「2012最佳园林大奖-私人物业」由康文署主办,民政事务总署、香港建筑师学会、香港园境师学会、香港园艺学会、香港测量师学会、环保建筑专业议会及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协办。

  获提名项目必须位於香港。任何私营发展商和私营机构均可作出提名。获提名项目的园林绿化用地必须是共用空间及可供公众或住客进入。

  比赛分三个组别进行,详情如下:

(1)大型住宅物业组(屋苑单位数目超过1,000个)

   第一类:园景设计奖
       i)  楼龄十年或以下
       ii) 楼龄介乎十一至二十年
       iii)楼龄超过二十年
   第二类:园艺保养奖
       i)  楼龄十年或以下
       ii) 楼龄介乎十一至二十年
       iii)楼龄超过二十年

(2)住宅物业组(屋苑单位数目等於或少於1,000个)

   第三类:园景设计奖
       i)  楼龄十年或以下
       ii) 楼龄介乎十一至二十年
       iii)楼龄超过二十年
   第四类:园艺保养奖
       i)  楼龄十年或以下
       ii) 楼龄介乎十一至二十年
       iii)楼龄超过二十年

(3)非住宅物业组(例如资助学校、购物商场和商业大厦)

   第五类:园景设计奖
       i)  楼龄十年或以下
       ii) 楼龄介乎十一至二十年
       iii)楼龄超过二十年
   第六类:园艺保养奖
       i)  楼龄十年或以下
       ii) 楼龄介乎十一至二十年
       iii)楼龄超过二十年

  参赛者须将填妥的登记表格连同所需参选文件,於四月二十三日下午五时或之前,送交新界沙田排头街一至三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总部十一楼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绿化运动组,转交「2012最佳园林大奖-私人物业」秘书处。

  参选手册及登记表格可於康文署各分区康乐事务办事处、各区民政事务处索取,或从康文署网页www.lcsd.gov.hk/green/property_2012/b5/index.php下载。

  查询请致电2601 8974。



2012年3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1时00分

图片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