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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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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律政司司长黄仁龙资深大律师今日(三月十一日)上午出席「无国界医生野外定向2012」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司长你对(就双非孕妇问题)释法建议有什么看法?

律政司司长:关於香港社会对双非孕妇问题的关注,政府当然非常明白和非常上心,我不同的同事已经说过,我们已经采取了可行的行政措施去控制情况,亦得到广东省各方面的配合,现已初见成效,政府当然会一直审视情况,有需要的话,会在行政措施方面加大力度。

  至於刚才大家问及的释法问题,当然有很多不同的声音。大家都明白释法的争议性,因为有很多建议之后,社会上亦有很多不同和强烈的回应。首先,我想说的是,人大的释法权力毋庸置疑,不过大家亦都知道,《基本法》赋予香港特别行政区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这是我们不能忽略的,所以释法不能轻率而行。

  我知道刚才亦有问及不发出世纸的建议,我想在这里重复保安局星期五的回应,大家知道终审法院在庄丰源案中,已就《基本法》第24(2)(1)条的条文作了诠释,不单终审法院有判决,在2002年,立法会亦通过根据终审法院的判决修改《入境条例》附表1第2(a)段,使之与终审法院的判决一致。政府需要根据法律办事,所指的法律不单是终审法院的判决,亦包括我刚才提及的2002年立法会通过的法律,这是在法治社会中我们必须遵守的原则,亦是特区政府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应该要做的,谢谢大家。



2012年3月11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3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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