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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与传媒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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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三月九日)出席电台节目后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邮轮码头的租金好像偏低,是否投标不踊跃,你有何看法?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邮轮码头是我们主要的旅游基建项目,我们很高兴邮轮码头的建造过程相当顺利,希望邮轮码头投入服务后,能为香港带来很多的经济效益。我们留意到邮轮码头在建造过程中,增加了很多就业机会,估计至二○二三年,邮轮码头会为香港带来(每年)约十三亿至二十四亿港元的经济效益,亦会继续为香港带来很多就业机会。这是一个公开的招标过程,昨日亦已公布获批营运和管理码头租约十年的营运商。我们希望能配合各方面的设施,为香港带来更多旅客及丰富他们的旅游经验。

记者:(有关邮轮码头招标程序的提问)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刚才亦说过这是一个公开的招标。招标的条款已在招标前谘询业界,亦订下了一个公平、公开的程序。我们很高兴今次完成这个程序,能把邮轮码头租予富经验及能够在将来有效营运码头的营运者。

记者:(有关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申请的提问)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方面的申请,是要根据既定的程序进行,特别要跟从《广播条例》内的一些步骤。由广播事务管理局提出的建议,现已呈交至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处理。由於处理的程序仍在进行中,暂时没有什么意见。

记者:刚才节目提到关於《商品说明条例》及《竞争条例草案》的审议,现在余下的(立法会)会期时间很短,《商品说明条例》亦因冷静期而有阻碍,会否担心议员的阻力大,可能不可以在这个立法年度内完成?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商品说明条例》及《竞争条例草案》都得到多个政党及议员支持,当然大家亦知道立法会会期只剩下数月,今届立法会便会结束。所以,我们希望在这方面继续和议员紧密合作,希望尽快完成立法程序,包括《2012年商品说明(不良营商手法)(修订)条例草案》及《竞争条例草案》。我们看到,特别是《竞争条例草案》,审议进度在这数月内明显加快,亦反映多位议员在《竞争条例草案》委员会的努力,这方面我们非常感激。

记者:在冷静期方面,你预计会否受阻力影响?有没有就此进行谘询?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暂时没有收到议员因没有冷静期,就这项条例修订草案提出反对意见,因大家都认同打击不良营商手法这一篮子的措施,真的能有效针对现时常见的不良营商手法予以打击。我们认为这项条例草案应能得到立法会多位议员的同意。至於冷静期方面,因为牵涉的复杂程度较高,所以我们先会订立修订条例,然后再谘询业界及与各持份者沟通,下一轮在针对冷静期方面,会有适当的工作。

记者:政府快要换届,会否就此搁下冷静期方面的问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大家都关注社会上发生的不良营商手法问题。如果针对性地需要冷静期,我有信心不论是哪一届政府,都会对这类问题有适当的处理方法。多谢各位!



2012年3月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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