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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违例经营旅馆被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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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女子今日(三月七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触犯《旅馆业条例》,被判罚款九千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牌照事务处(牌照处)人员去年八月巡查旺角弥敦道一所持牌旅馆时,发现该处所的设计与注册图则不符、出入口被阻塞及出路指示灯被遮蔽。上述情况违反了牌照的条件第3、9及10项。作为旅馆牌照持有人的女子,被控违反《旅馆业条例》第21(3)(a)条。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强调,违例经营或管理旅馆均属刑事罪行,该署会继续致力打击违规旅馆,以确保入住顾客的安全。

  发言人呼吁市民致电牌照处的举报热线(电话:2881 7498)、致电邮至hadlaenq@had.gov.hk,或於网页(www.hadla.gov.hk)下载表格,以传真举报违规经营的旅馆。



2012年3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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