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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的开场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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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律政司司长黄仁龙资深大律师今日(三月七日)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上的开场发言:

主席、各位委员:

  多谢主席和各位委员。相信大家对律政司的五个工作纲领范围(即刑事检控、民事法律、法律政策、法律草拟和国际法律)已相当熟悉。在二○一二至一三年度,律政司的总预算开支为12亿5千50万,较二○一一至一二年度的修订预算开支增加11.5%(即1亿2千8百多万)。在来年,除了填补职位空缺之外,我们会增设31个包括首长及非首长专业律师和辅助人员的新职位,以应付对法律服务需求的增长。我们亦预期外判给私人执业律师办理的案件及诉讼费用会有所增加。在外判案件予私人执业律师方面,在二○一二至一三年我们预计开支为2亿3千5百多万,较相应的二○一一至一二年度修订预算开支增加7.6%。

  以下,我会重点讲述律政司在新一个财政年度的主要工作。

纲领(一)──刑事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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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来年,刑事检控科会继续根据既定及公开的检控政策指引,专业及公平地检控案件。我们亦采取了措施加强检控人员在讼辩及提供法律意见的质素。

  在来年,新入职的检控人员会接受有关检控的培训,而在职检控人员亦会继续进修。同时,我们亦关心律政司以外的检控培训;一如我去年提及,我们联同香港大律师公会和香港律师会安排了为有意加入律政司外判律师名单的新晋律师及大律师为期一天的培训课程,之后他们被安排在督导下在裁判法院执行两星期的检控工作;这安排相当成功。我们会在下一个财政年度继续推行。

纲领(二)──民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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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法律科就广泛的民事法律事宜向政府各决策局和部门提供法律意见,并代表政府进行各种形式的民事诉讼及解决争议的程序。民事法律科所处理的法律意见及诉讼个案涉及不同法律问题及领域,而工作更日益繁重。我们在过去数年已增拨资源,应付工作需求,来年亦不例外,民事法律科在来年的预算开支将会增加20.9%。

  民事法律科会继续协助我和调解专责小组进一步推动调解服务的广泛应用及发展。在草案委员会各委员努力下,《调解条例草案》的审议进展良好,就此让我多谢各位草案委员会委员。我期望草案早日可以获得通过,成为法例,为调解工作提供一个法律的规范。

  一如往年,我预期民事法律科的工作继续主要会是涉及公法案件,尤其是处理涉及宪法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公法案件。

纲领(三)──法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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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司其中一个重要的政策目标是提高香港作为区域性的法律服务和解决争议中心的地位。在下一年度,我们会在《内地与香港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最新的补充协议八的框架下,探索完善两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方式。另外,我们会充分利用与深圳市政府签订的《法律合作安排》,争取扩展香港律师及专业仲裁人员在深圳前海的业务,而上述安排就促进两地之间的法律事务提供一个新的平台及沟通机制。在向内地服务使用者推介香港法律服务方面,我们拟联同香港的法律及仲裁服务专业以及香港贸易发展局,今年九月在广州举办大型研讨会,以接触有可能使用香港法律服务的内地商业单位及执业律师。

纲领(四)──法律草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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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草拟科会继续按各决策局的要求,提供高质素的专业法律草拟服务,并为决策局提供有关的法律意见。

  我们正继续检视如何进一步让公众更有效地掌握到法例的内容,包括考虑在草拟大型的条例时,使用例子及新的编码安排。立法会已通过了《法例发布条例》。该条例让我们可以建立具有法律地位的香港法例电子资料库。我们已开展了成立资料库的招标程序。

纲领(五)──国际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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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年,国际法律科会继续就国际法律事宜提供意见,商谈国际协议或在这些商谈中担当法律顾问,以及处理国际司法合作的请求,以确保香港的利益。我们亦会继续处理和统筹由香港特区提出和所收到的有关移交逃犯及被判刑者、司法互助及国际掳拐儿童个案的请求。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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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刚才概述了律政司在新的财政年度的各项主要工作。律政司的同事和我乐意为各委员提供进一步的资料。

  多谢各位。



2012年3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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