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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的开场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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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三月五日)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上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我会向各位议员介绍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在二○一二至一三年度的预算开支和来年的工作重点。

(一)政制及内地事务局的预算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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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二○一二至一三年度,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获分配四亿五千九百六十万元,较二○一一至一二年度的修订预算增加六千七百一十万元(约百分之十七)。

  预算增加的拨款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1)支付在二○一一年十二月在台湾成立的香港经济贸易文化办事处全面运作的开支;

(2)支付分别于二○一二年一月和二月成立的驻重庆及驻福建联络处的运作开支;

(3)在内地加强宣传及推广活动,包括筹办香港特区成立十五周年庆祝活动;

(4)加强对平等机会和人权推广工作的支援;

(5)增拨资助金,供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为实施《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修订条文作准备,并实施新的条文;

(6)增拨资助金,进一步增强平等机会委员会的人手,以加强培训和推广工作;以及

(7)增拨资源,供筹办与选举有关的活动。

  批拨予内地及台湾办事处的额外拨款为五千六百万元。这数额已占去大部分的新增资源。

(二)选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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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行政长官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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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二年行政长官选举将于三月二十五日举行。本局现正与选举管理委员会紧密合作,进行所需的具体工作,确保选举在按照有关法例,以及在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情况下举行。

二○一二年立法会选举及相关选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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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会与选举管理委员会紧密合作,订立具体安排,确保二○一二年立法会选举及相关选举安排在按照有关法例,以及在公平、公开及诚实的情况下举行。选举管理委员会现正就二○一二年立法会选举拟订具体安排,并即将就有关安排谘询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

选民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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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应公众对选民申报的住址的关注,我们已迅速检讨了现行选民登记制度,提出了建议优化措施,并于去年十二月与立法会议员进行讨论。经考虑议员的意见后,我们已于今年初开始实施四项措施,包括强化查核、加强宣传、加强与有关部门进行资料核对的工作、以及额外查核被拆卸或即将被拆卸建筑物的名单,希望即时改善现有制度。另外,我们刚刚在三月二日完成就其他的建议优化措施作的公众谘询。在完成整理收到的意见后,我们会向政制事务委员会汇报。

  另一方面,政府会在三月底举行大型的选民登记运动,鼓励更多合资格人士登记,以在九月举行的立法会选举中投票。我们亦会藉着这个机会,提醒市民就选民登记方面须提供真确的住址。我们会在三月份的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介绍选民登记运动的详情。

(三)个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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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个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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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会继续透过公众教育和宣传等活动,促进公众对人权的认识、尊重及保障,包括推广与个人资料私隐有关的个人权利,性别、家庭岗位、种族、不同性倾向人士及跨性别人士的平等机会,及儿童权利。

  在二○一二至一三年度,局方在人权方面的开支预算,包括平等机会委员会及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的资助,为一亿六千七百一十万元,较二○一一至一二年度修订预算的一亿五千八百一十万元增加了百分之六。

平机会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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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机会继续负责实施四条反歧视条例。为进一步增加平机会的人手,以加强其培训及宣传工作,我们于二○一二至一三年度将向平机会增加资助。平机会的总拨款额为九千零八十万元,与二○一一至一二年度的修订预算比较,增长净额为二百六十万元(即增长百分之二点九)。

保障个人资料私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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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去年七月向立法会提交了《2011年个人资料(私隐)(修订)条例草案》,以加强对个人资料私隐的保障。法案委员会已召开了十次会议,我们会继续与委员会紧密工作,以期尽早通过《条例草案》。

  与此同时,政府致力为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提供更多资源,加强执法和宣传工作。在二○一二至一三年度,我们建议向公署拨款六千零三十万元。扣除在二○一一至一二年底届满的有时限拨款,二○一二至一三年度的拨款相对二○一一至一二年度的拨款增加九百九十万元,其中八百九十万元让公署开设九个职位筹备及实施《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新条文、推行法律协助计划及宣传新条文;其余一百万元拨款,供公署开设两个职位,以加强其机构传讯部和资讯科技部的人手。

法律改革委员会有关「缠扰行为」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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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为加强保障个人私隐,我们在去年十二月发出了《有关缠扰行为的谘询文件》,邀请公众就立法禁止缠扰行为的建议及拟议法例的主要内容提出意见。谘询期至三月三十一日。谘询工作完结后,我们会分析及综合所得的意见,并拟备报告以推出建议的未来路向。

(四)内地事务及港台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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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二○一二至一三年度,有关纲领(3)内地及台湾办事处工作的预算开支为一亿八千一百四十万元,较二○一一至一二年度的修订预算增加百分之四十四点七,这增幅主要是用于在台湾设立的香港经济贸易及文化办事处和分别在重庆及福建设立的专责联络处的运作开支,以及用以在内地加强宣传推广活动。

香港特区配合国家「十二五」规划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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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三月正式公布的国家「十二五」规划,历史性地把有关香港和澳门特区的内容单独成章(《专章》)。《专章》详述了香港特区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功能定位,凸显了中央政府对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大力支持,为香港的未来发展提供了历史机遇,是香港配合国家五年规划工作的一个重大突破。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于去年八月访港,宣布了中央政府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而制定的一系列支持香港进一步发展、深化与内地合作的具体政策措施。有关的三十多项政策措施(新支持政策措施)涵盖经贸、金融、社会和民生、旅游、粤港合作等领域,为香港特区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的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框架。

  在二○一二至一三年度,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会继续协助协调各政策局之间的工作;持续监察相关政策局及部门落实《专章》内容和各项新支持政策措施的进展;与内地有关当局联系;以及在区域合作的层面协助推展有关的工作。香港已与广东省(包括深圳)、北京市、上海市,以及泛珠三角区域这些重点合作对象,建立合作机制。当中以粤港合作为重中之重。我们会继续发挥优势互补的精神,深化香港与内地的经济合作,落实中央政府于十二五期末基本实现两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目标。

粤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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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港合作在过去一年有良好的发展。去年三月公布的国家「十二五」规划,特别强调要深化粤港合作和落实《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并确认了《框架协议》中粤港合作的重要功能定位,凸显了粤港合作在国家整体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角色。在这基础上,粤港双方于本年一月签订了《2012年重点工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会继续和广东省保持联系,统筹特区相关政策局的有关工作,为粤港合作争取实质而具体的成果。

前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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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方面,根据两地政府的共识,前海由深圳市政府主导和开发管理,特区政府会继续为其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探讨和制订提供意见。有关意见主要是反映业界的政策需求和协助在前海打造便利营商的环境。特区政府亦一直积极配合深圳当局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向香港企业、专业界别及服务提供者介绍前海将会带来的商机,希望协助业界把握机会利用前海开拓内地市场。

南沙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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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南沙发展方面,穗港双方于去年八月签署了《关于穗港合作推进南沙新区发展意向书》,并于去年十二月召开第一次专责小组会议,就南沙发展方向交换意见。特区政府会继续与广州市政府保持紧密联系,推动在南沙促进港资企业转型升级,建立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先行先试综合合作示范区,及推动社会服务及民生福利方面的合作。

成立重庆及福建联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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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在二○一一至一二年《施政报告》中提出成立重庆和福建联络处,以加强香港特区与成渝经济区及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联系,为港商开拓新的商机。

  我们于二○一二至一三年分别预留了九百六十万元和九百七十万元在驻成都办事处和驻粤办事处辖下开办重庆联络处和福建联络处,当中包括支付员工薪金支出。重庆联络处和福建联络处已分别于一月和二月展开初步运作。

  我们预期两个联络处的成立,有助香港进一步深化与内地的经济合作,为香港经济持续增长提供更大动力。联络处可全面加强香港特区政府、企业和民间与成渝和海西地区的交流;促进改善港商在当地的营商环境,向它们提供更适切的支援;为香港服务业界开拓西部广阔的场,把握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商机;以及在两岸更紧密经贸金融往来的进程中发挥香港的优势和特殊角色。

  来年,特区各内地办事处及在台湾设立的香港经济贸易及文化办事处会继续灵活调拨资源,加强与中央及各覆盖地方的当地政府,以及台湾有关当局和机构的联系,并推动在经贸关系、投资推广等方面的工作。各办事处会继续密切留意其覆盖地区的最新发展,与当地的港商保持密切的联系,协助他们取得营商的最新资料,并通过适当的渠道,反映他们共同关注的事项。

港台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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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继续透过「港台经济文化合作协进会」及台方的「台港经济文化合作策进会」这个直接沟通平台,与台湾积极和务实地推展多个双方同意开展并涉及公共政策的优先合作范畴。

  过去一年,「协」「策」两会在各方面均取得不错的成果:

(1)二○一一年八月,双方监管机构就银行业监管合作亦签订了《了解备忘录》。

(2)继香港旅游发展局在台北的正式办事处于二○一一年九月开幕,香港的综合性办事机构「香港经济贸易文化办事处」亦于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开始运作。办事处会协助政府及「协进会」举办活动以加强与台湾的交流和宣传香港,长远地促进港台更紧密的经贸文化关系。

(3)双方于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签署了航空运输协议,增加香港与台湾方面的客运和货运班次、航点和客货运量。这将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国际及区域航空枢纽的地位。

  展望将来,我们会继续就其他范畴,例如医疗卫生合作、航运收入避免双重征税、保险业监管合作等,积极与台方商讨进一步合作。

推广《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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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在二○一二至一三年度预留了一千六百万元拨款推广《基本法》。我们会继续:

(1)利用电子传媒;

(2)举办多元化地区活动,例如巡回展览、嘉年华等;以及

(3)加强与民间组织合作,以加深市民对《基本法》的关注和了解。

  我的介绍完毕,我乐意解答议员有关上述预算开支的其他问题。



2012年3月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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