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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银行公会宣布推行第三阶段信用卡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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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欢迎香港银行公会今日(三月二日)宣布银行业将实行第三阶段(亦为最后阶段)信用卡改革措施,以进一步加强消费者保障及提高信用卡业务的水平。

  第三阶段的九项措施涵盖提高有关信用卡息率、超出信用限额信贷安排的交易处理、收费及信用卡条款等的业务水平。有关措施旨在促进发卡机构以公平及负责任的态度经营业务。客户将可直接受惠於减低利息及费用支出的措施(例如,若发卡机构欲增加信用卡利率,须预先通知客户并提供分期贷款计划供客户选择,以及不可同时收取退款费用和逾期还款费用)。增加资料披露,亦有助客户比较不同银行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然后作合理的决定。

  第三阶段措施的其中三项预期可於今年实行。至於其余六项措施,由於发卡机构需要进行重大的系统修改工程才能实行,这些措施须待至明年方能实行。

  金管局助理总裁戴敏娜表示:「金管局欢迎银行业推出第三阶段(亦为最后阶段)信用卡改革措施。有关措施将令本港信用卡措施与英、美近期在信用卡的改革措施看齐。此举亦反映银行业界加强消费者保障、提高信用卡业务的透明度,及以公平的态度经营信用卡业务的决心。金管局会继续与银行业界合作进一步加强消费者保障及提高银行业务的水平。」

  第三阶段措施是金管局参考了英美两国的信用卡改革,并与香港银行公会商讨后,向银行业倡议采纳的信用卡改革措施的最后一个阶段。香港银行公会已於去年上半年宣布首两阶段共二十二项改革措施,其中多项措施已於去年实行,而其余措施由於需要发卡机构进行重大系统修改工程才能实行,将於今年内实施。



2012年3月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2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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