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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刊宪收回观塘土地进行市区重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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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今日(三月二日)宣布收回土地,以进行观塘市中心主地盘发展计划的第一期重建。

  有关发展计划已纳入市区重建局(市建局)二○○六/○七年度的业务计划内,项目的推行有助改善区内整体环境及居民的居住情况。

  发展计划的第一期重建需要收回合共一千○八十五项私人土地业权,范围包括裕民坊、康宁道、物华街及协和街。政府会根据《收回土地条例》收回土地,并会於收地公告张贴当日起计三个月后生效。受影响的私人土地详情今日刊宪。

  合资格的住宅物业业主除了有权获得法定补偿外,在适当情况下亦会获发特惠自置居所津贴或额外津贴。合资格的住宅住户可获安置到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或香港房屋协会提供的单位,或可获特惠现金津贴。

  合资格的商户,包括业主及租户,可选择接受特惠津贴,以代替因业务及相关损失而提出法定补偿申索的权利。

  受影响的住宅和商户业主及租户有权根据《收回土地条例》提出法定申索。如申索未能透过协议解决,有关业主及租户可向土地审裁处申请仲裁。因提出申索而引致的合理专业费用金额可能会获政府发还。

  当收地和清拆工作完成后,在收回的土地中,政府会把面积约二万一千七百五十四平方米的土地批予市建局,重新发展作住宅暨零售及商业用途,并附设公共交通交汇处、小贩市集、垃圾收集站及面积不少於二千七百六十平方米的公众休憩用地。



2012年3月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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