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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二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潘佩议员的提问和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梁凤仪的答覆:
问题: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继去年实行第一阶段延长证券市场交易时间后,计划在二○一二年三月五日起进一步推行第二阶段延长交易时间,而原来一个半小时的午休时间将进一步缩短至一小时。不少业内工会及从业员对有关安排表示不满,要求港交所维持一个半小时的午休。可是港交所对此置若罔闻,并按计划在三月份推行第二阶段延长交易时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港交所推行第二阶段计划之前,有否主动与业界磋商,了解业界就进一步缩减午休时间而面对的困难;如有,困难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有否评估港交所减少午休时间时,对业内从业员的影响,以及有关配套是否足够;如有评估,结论是什么;及
(三)鉴於根据港交所二○一○年十一月的谘询总结,支持缩短午休至一个半小时的业内人士数目其实较多,加上现时不少从业员反对将午休时间进一步缩短,当局会否要求港交所暂时搁置计划,并考虑以其他方式(例如提早开市及延后收市等)代替缩短午休至一小时的决定;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在二○一○年九月就延长交易时间进行公众谘询。期间,我们了解港交所行政总裁曾分别跟七间证券业行业组织的代表会面,当中包括代表前线员工及其他市场从业员的的行业组织,讨论有关建议及听取意见。港交所共收到556份谘询回应意见,分别来自交易所参与者、经纪业界组织、上市公司及相关组织、专业团体、银行业组织、其他机构及个别人士(包括证券商员工)等。大部分机构及市场参与者赞成缩短午休时间,而选择午休时间为1小时及1.5小时则各有支持者。在个别人士的回覆中,不支持缩短午休时间的较多。另亦有回应人士提倡全面取消午休时段或不作改变。
港交所一直有与行业组织及市场从业员保持接触,聆听他们对香港市场的意见,包括对延长交易时间的意见。最近,港交所亦分别在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和二月九日再与业界代表会面,就延长交易时间的安排交换意见。一般而言,港交所在这些不同场合所收到的意见,与在公众谘询期间所收到的意见大致相同。就进一步缩减午休时间所涉及的困难,有部分市场从业员表示会影响他们利用午膳时间与客户接触。
(二)港交所在二○一○年的谘询文件中已分别列出在延长交易时间后对香港整体市场的好处及对市场从业员的影响,在其谘询总结文件亦显示,在交易所参与者、经纪协会、银行、专业团体及上市公司的回应当中,支持缩短午休时段的市场人士较占大多数,但在经纪行雇员的回应当中,则以不支持者较多。证监会在审批港交所有关实施延长交易时段的规则时,已考虑港交所所做的市场谘询结果,其中包括业界从业员的意见,和衡量延长交易时段对香港整体市场的发展及影响。
(三)香港作为国家的国际金融中心,其证券市场与内地市场关系密切,近60%市值及逾70%成交额均来自内地相关证券,以内地证券为相关资产的衍生产品、交易所买卖基金及结构性产品亦越来越多。内地市场进一步开放,香港作为人民币离岸中心,跨市场交易活动及产品将会更趋频繁。由於内地金融市场日益重要,及香港与内地之间的关系更趋紧密,延长交易时间可让我们市场的交易时间与内地市场的交易时间全面重叠,有助投资者对市场消息的反应,强化在香港市场买卖的内地相关证券的价格发现功能,及便利跨市场产品的发展。
另一方面,延长交易时间有助缩窄香港市场与区内竞争对手的开市时间差距,加强我们的竞争力。证监会亦注意到证券市场缩短午休时段及取消午休时段为国际趋势。举例来说,台湾,南韩及澳洲的交易所均不设午休时段,新加坡交易所亦已於去年八月取消午休时段,东京交易所则於去年十一月缩短午休至1小时。
另外,考虑到缩短午休时间至1小时或会对前线员工带来不便,有关改动会分两阶段进行,以一年作过渡期,方便业界作出调整。首阶段於去年三月七日起实施,把午休时间由2小时缩短至1.5小时,另早上持续交易时段提前30分钟开始;第二阶段由今年三月五日起实施,午休时间进一步缩短至1小时。证监会表示延长交易时段的安排已提供时间予业界作出适当的调整和准备,有关交易时段的最新安排对提升香港市场的竞争力至为重要。
完
2012年2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