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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二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谢伟俊议员的提问及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书面答覆:
问题:
英国广播公司节目的调查发现,有中介人以虚假香港住址证明,协助不同国籍的申请人先以其海外驾驶执照获免试签发本港正式驾驶执照,然后根据本港与英国的互换驾驶执照协议,帮助该等申请人免试换领英国驾驶执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往三年,有多少外籍人士以上述方法领取香港驾驶执照后,再向英国交通当局申请换领英国驾驶执照;
(二)政府会否核实每名外籍人士以上述方法申请香港驾驶执照时提供的资料(包括申请人的香港住址证明和海外驾驶执照的真伪);如会,详情为何;如否或只抽样核实,原因及详情为何;
(三)鉴於有报道指出,运输署曾就401宗申请个案,查询海外领事馆或运输部门及内地有关当局,结果有106宗申请被拒,126宗申请仍待进一步验证,106宗申请被拒的原因为何;有多少宗申请怀疑涉及中介人提供虚假申请资料;及
(四)有何措施杜绝上述中介人「造假」,非法利用本港及英国的互换驾驶执照协议从中渔利?
答覆:
主席:
根据《道路交通(驾驶执照)规例》(香港法例第374B章)(规例)第11(3)条,运输署署长可向持有规例附表4所列国家及地方所签发正式驾驶执照的申请人,免试签发香港正式驾驶执照。现时规例附表4上共列有32个国家或地方。在二○○九至二○一一年间,免试签发香港正式驾驶执照的成功申请个案约为93 780宗。
(一)英国是其中一个与香港有相互认可驾驶执照作免试签发安排的国家。该国负责审批有关免试签发英国驾驶执照申请的机构为 Driver and Vehicle Licensing Agency。运输署并无该机构处理和批准让香港正式驾驶执照免试签发英国驾驶执照的申请数字。
(二)申请免试签发香港正式驾驶执照的人士须符合法例订明的条件,包括其所持的海外驾驶执照必须是仍然有效或有效期届满不超过三年,及在签发国家或地方成功完成有关的驾驶考试后获得的,并须提供身分证明文件、海外驾驶执照、证明他符合申请条件的证明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及香港地址证明予运输署审核。
运输署会谨慎处理及审核每一宗免试签发驾驶执照的申请,以确保申请人完全符合法例要求和提供真实及准确的证明文件。在审批过程中,若该署对申请人所提供的驾驶执照有怀疑,会联络有关领事馆或运输部门查证及确认。除非有关资料已获核实,否则运输署不会进一步处理相关申请。
(三)在审批免试签发香港正式驾驶执照的申请过程中,运输署会就怀疑个案联络有关领事馆或运输部门查证及确认。在二○一一年,该署曾向外国领事馆或运输部门及内地负责签发驾驶证的公安机关就401宗申请个案作出查询。在这401个申请个案中,有169个申请最后获得批核,106个被拒绝,其余的126个申请仍待作进一步验证。相关个案被拒绝的原因,包括海外或内地当局所提供的资料与申请人驾驶执照上的资料不相符,或其驾驶执照已被注销,当中没有怀疑使用虚假文件个案。
根据现行法例,一般并无要求申请人亲身向运输署办理牌照申请,包括免试签发香港正式驾驶执照的申请。申请人可亲身或授权第三者代为办理。运输署的牌照申请纪录,并无按申请或办理方式作分类统计。
(四)运输署十分重视免试签发香港正式驾驶执照的安排可能被滥用的问题。该署会对怀疑使用虚假文件的申请进行调查,并视乎情况将个案转交警方考虑是否进行检控行动。如发现有人利用虚假文件取得香港驾驶执照,运输署会注销相关的驾驶执照。就英国而言,运输署会与Driver and Vehicle Licensing Agency保持紧密合作,应对方要求,就有怀疑的免试签发英国驾驶执照申请,核实申请人的香港驾驶执照,并提供相关资料和协助。
完
2012年2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