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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展出国宝级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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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国雄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答覆:

问题:

  香港屡获中央政府馈赠熊猫及中华鲟等国宝级礼物,但均只在香港海洋公园(海洋公园)展出。市民要观赏此等国宝,除长者及当天生日的市民外,均须购买海洋公园的280元入场门票,才可一睹其风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初基於什么理由决定由海洋公园看管及饲养香港获馈赠的熊猫;哪个政府部门作出该等决定;以及有否考虑此安排会阻碍基层市民观赏熊猫;

(二)鉴於政府现有庞大的财政盈余,会否考虑仿效澳门特区政府的做法,由政府看管国家馈赠的熊猫,并只收取10元入场费用,让广大市民以较便宜的价钱接触熊猫;及

(三)鉴於香港回归15周年在即,政府会否考虑,将中央政府再次馈赠本港市民的同类动物放於香港动植物公园等免费开放的地方饲养?
 
答覆:

主席:

  就提问的三个部分,我回覆如下:

(一)大熊猫是一种濒危的稀有动物,必须生活在与其自然栖息地相似的环境中,并由专业的饲养和医护人员照顾。中央政府於一九九九年送赠大熊猫「安安」、「佳佳」予香港。为使大熊猫能在香港安居,民政事务局及当时的渔农处经仔细研究,并谘询来自中国国家林业局及灧龙中国保护大熊猫研究中心的专家的意见后,认为由海洋公园负责安置和照顾大熊猫最为恰当,主要原因包括:

(i)海洋公园曾於一九七九年及一九八四年接待短暂访港的大熊猫,故有照顾大熊猫的经验,亦有饲养和管理动物专家;而且公园能在短时间内兴建特别设施,为大熊猫提供合适的居住环境;

(ii)海洋公园每年均有数以百万计的访客,把大熊猫安置於公园内能让本地市民和外地访客观赏大熊猫;及

(iii)由於海洋公园是非牟利机构,因此即使海洋公园的入场人次因为展览大熊猫而有所增加,所带来的盈利增长亦会用於支持保育大熊猫的工作和长远发展海洋公园。

  「安安」、「佳佳」自一九九九年到港后,一直获得海洋公园的悉心照顾。故此,当二○○七年中央政府再次送赠大熊猫「乐乐」和「盈盈」予香港特区时,政府参照以往的安排,将一对大熊猫交由海洋公园照顾。海洋公园亦建造了新的大熊猫馆,提供先进的设施,为四只大熊猫提供理想的居住环境。

  虽然现时市民须付入场费进入海洋公园,但海洋公园亦有一系列优惠安排,特别照顾老弱或基层市民,以便他们享用海洋公园的设施。具体来说,三岁以下及六十五岁或以上的本港居民、持有「残疾人士登记证」者及在生日当天参观海洋公园的本港居民,均可免费进场。而领取综援的人士和其家庭成员,以及社会福利署辖下的福利机构亦可以优惠价格20元购买入场门券。此外,海洋公园亦会资助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免费参加海洋公园学院的活动,使他们有机会接触园内的各种动物。

(二)如上文第一部分所述,大熊猫为受保护的濒危动物,必须在合适的环境下生活。现时,政府辖下未有场地能提供大熊猫生活所需的设施、环境和专业护理人员。再者,海洋公园一直提供饲养大熊猫所需的特别设施及配套安排,如特设的温度及环境、适当的食物、专业的饲养及护理人员;公园亦一直与灧龙中国保护大熊猫研究中心的专家保持紧密联系,务求四只熊猫任何时候都获得完善的照顾。因此我们认为把大熊猫交由海洋公园饲养是最理想及妥善的安排,现阶段未有考虑改由政府饲养大熊猫。

(三)不同种类的动物均有不同的生活习性。如果中央政府再次馈赠动物予香港特区时,政府会慎重考虑相关因素,如该物种对居住环境的要求、饲养及护理人员的供应及供市民观赏的安排等,从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2012年2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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