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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自驾游计划实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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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淑庄议员的提问及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书面答覆∶

问题∶

  粤港过境私家车一次性特别配额试验计划(自驾游计划)第一阶段将於下月实行,政府一再强调会在检讨第一阶段的成效后,才决定第二阶段的细节。鉴於不少市民对应否实行自驾游计划仍表示有保留,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五类可以过境的车辆(即两地巴士、特区出租汽车、特区私家车、内地公务/商务车和两地货车),平均每月的过境车次分别为何;有否评估实行自驾游计划后,该等车次的变化为何;

(二)政府将根据哪些准则评估自驾游计划第一阶段的成效,以及采纳该等准则的理据为何,并举例说明将会基於什么具体情况判定第一阶段已取得良好成效,而落实开展第二阶段;

(三)当局与广东省政府就自驾游计划进行商讨时,有否向其承诺在第一阶段落实后,必须落实计划的第二阶段;若有,该承诺的详情为何;若否,政府会否因为市民对实行计划第二阶段的强烈反响而搁置自驾游计划;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当局是否已经与广东省政府建立沟通和协商机制,处理自驾游计划落实后的各种问题,以及收集两地的公众对自驾游计划的意见,并就他们的意见和忧虑进行磋商;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根据二○一一年的相关统计数据(注1),按过境车辆类别,每月平均的车次如下∶

车辆类别    过境巴士  私家车(注2) 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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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平均的车次 101,600   543,200    654,200

注1∶根据香港海关的统计数据
注2∶私家车类别包括过境出租汽车、香港私家车、内地公务车及商务车。

  由於过境私家车一次性特别配额试验计划第一阶段每天只发放50个配额,而每一个配额只容许有关私家车在指定期间进出广东省一次,我们预计对现有过境车辆的车次不会有明显影响。

(二)政府在实施试验计划第一阶段后,会小心观察检讨计划各个方面的运作情况和成效,包括口岸运作、申请资格、行政运作、对广东省交通及相关方面的影响、宣传教育、事故处理等方面。

  政府会根据以上各方面的因素检讨第一阶段的成效,进一步与广东省有关当局研究商议第二阶段试验计划的具体安排。我们在制定第二阶段安排时,必定会充分听取立法会和市民的意见。实施第二阶段试验计划,还涉及修改法例,因此,政府和立法会也会各自做好把关的角色。

(三)我们於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的交通事务委员会上已说明,我们与广东省有关当局初步同意分两个阶段推行建议计划:首先发放香港私家车的一次性特别配额,试行情况如令人满意,广东私家车的特别配额会在随后阶段发放。我们当时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亦清晰表明,双方专家会继续研究整体的实施计划,并会首先公布首个阶段(即向香港私家车发放一次性特别配额)的实施安排。当时,委员普遍欢迎发放一次性特别配额的建议。粤、港双方政府一直按照这个方向,继续研究相关的实施细节,并在二○一○年四月将这项试验计划纳入《粤港合作框架协议》。

  我们已公开表示,会在第一阶段试验计划实施一段时间,有畅顺运作的经验后,进一步与广东省政府研究商议第二阶段粤车来港的具体安排。我们会听取立法会和市民的意见,做好有关工作。

  实施第二阶段试验计划会涉及法例修订,为获发一次性特别配额的广东省私家车提供临时牌照以及收取有关费用提供法律基础。有关法例修订如不获立法会通过,我们便无法实施第二阶段计划。粤方对香港需要进行法例修订及有关程序是有充分了解的。

(四)我们与广东省有关当局在二○○八年底成立专家组,研究一次性特别配额试验计划的实施框架及有关的具体安排。两地政府的有关部门会在推出第一阶段的试验计划后,小心监察上述第(二)部分回覆中列出的各项事宜,处理落实计划时遇到的问题。双方政府亦会通过专家组进行沟通和协商,检讨第一阶段的成效,包括市民对试验计划的意见,以进一步研究商议第二阶段试验计划的具体安排。我们会继续与广东省当局保持紧密联系。



2012年2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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