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出席立法会特别答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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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办公室今日(二月二十七日)发出以下声明:
近日立法会议员和公众对於行政长官接受朋友款待和他於深圳租住单位事宜表示关注,行政长官已一再公开交代情况。
本对公众负责的精神,以及保持施政高透明度,行政长官今日已向立法会主席表明,同意於三月一日(星期四)下午三时至四时召开特别答问会,以便他就有关事宜接受议员的提问。
完
2012年2月2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