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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建造业的架构改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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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局就建造业议会与建造业工人注册管理局的合并建议,将加强香港建造业的架构安排,是继二零零八年建造业议会和前建造业训练局合并后,另一个强化香港建造业的里程碑。

  今日(二月二十四日)刊宪的《2012年建造业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建议此项合并及其他措施,以进一步精简建造业议会架构的运作,以确保建造业整体的健康及持续发展。

  发展局发言人表示,建造业检讨委员会(建检会)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在其「建业图新」的报告书中建议成立一个业界统筹机构,作为建造业改革的核心及加强业界的联系。建检会在原则上亦支持藉立法推行建造业工人注册制度。二零零四年二月,当局向立法会提交《建造业议会条例草案》时,在该草案中明确表明其立法原意是在於为建造业议会在适当时间接管建造业人员的训练和工人注册事宜。

  建造业工人注册管理局於二零零四年九月成立,并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开始为工人注册。建造业议会於二零零七年二月成立,在二零零八年一月与前建造业训练局合并,接掌以前由后者履行的训练职能和权力。

  发言人说:「为了达致成立建造业议会的立法原意,我们有逼切性及早合并建造业议会与建造业工人注册管理局,以缔造协同效应,协助政府尽快推展大型基建计划。」

  「经过详细谘询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业界商会及工会对合并及修订《建造业工人注册条例》及《建造业议会条例》的意见,我们制订了修订建议,现载於《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修订《建造业议会条例》,提供空间以资助关乎建造业的职业安全及健康、环境保护或可持续发展的教育、宣传、研究或其他计划。

  《条例草案》也修订《建造业工人注册条例》以方便工人注册,一方面将工人注册续期的申请限期由三个月延长至六个月,另一方面,顾及不在临时注册工人控制范围的情况,容许延长临时注册的限期。

  为了减少工人须携带的证件数目,《建造业工人注册条例》加入新条文,使根据该条例发出的建造业工人注册证可以储存及显示其他机构发出与建造业相关的工作证/证明文件的资料。

  发展局局长将於二月二十九日把《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有关《条例草案》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可在发展局的网页
(www.devb.gov.hk/tc/legco_matters/legislative_council_papers/index.html) 下载。



2012年2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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