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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经济审查限额三月起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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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计划)的住户入息和资产限额将由二○一二年三月起全面调高(限额见附件),适用於申请该月起计的津贴。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於上星期四(二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会议上指出,这是一次技术性调整。当局已参考了最新公布的二○一一年第四季入息数据,并沿用当初制定有关限额时所采用的准则。

  计划的申请表可以在以下地点索取,包括:劳工处各就业中心、该处总部及鼓励就业交通津贴科、民政事务总署各谘询服务中心,以及社会福利署各社会保障办事处。市民亦可於劳工处网页(www.labour.gov.hk)下载申请表。

  申请人每次可申领过去六至十二个月的津贴(最早由二○一一年四月起计算)。如申领二○一一年四月起的津贴,申请须於今年四月三十日或之前提交,如此类推。

  市民如欲查询更新后的限额及计划的详情,可致电劳工处24小时热线2717 1771(由1823电话中心接听)、使用尖沙咀中间道鼓励就业交通津贴科办事处的谘询柜位或浏览劳工处的网页(www.labour.gov.hk)。



2012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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