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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保安局局长就「重申香港核心价值」议案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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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重申香港核心价值」议案的开场发言:

主席:

  我会就针对未经预约的非本地孕妇来港分娩的出入境管制措施,作出简要说明。

  为确保香港孕妇得到优先和妥善的妇产科服务,并将来港产子的非本地孕妇数目,限制于香港医疗体系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自二○○七年二月一日起,希望来港分娩的非本地孕妇,在入境时必须出示香港公立或私家医院所发出的预约确认书,否则可能会被拒绝入境。

  具体而言,为堵截未经预约的非本地孕妇闯关,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在卫生署安排的医护人员协助下,会继续于各出入境管制站辨识及截查怀孕后期(即怀孕28周或以上) 的孕妇;其中,入境处会要求非本地孕妇,出示由本地医院签发的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任何未能确认的预约入院安排的个案,或其入境目的存疑的个案,入境处可能会拒绝入境并将有关的孕妇即时遣返。自二○○七年至今,曾有超过二十万名内地孕妇入境时接受入境处的讯问,其中被拒入境的个案超过一万宗。

  自二○一一年十二月中开始,入境处更将被拒入境的内地孕妇资料,交予内地当局协助跟进,避免这些被遣返的孕妇在临盆前罔顾安全,再次冒险闯关。

  其实,即使被截查的非本地孕妇怀孕期未到28周,如入境处人员对其入境目的有所怀疑,亦可能会拒绝有关孕妇入境。而各部门亦会联手加强执法,加快检控及遣返逾期居留的孕妇。二○一一年十至十二月,入境处一共检控了超过100名逾期逗留在港分娩的内地孕妇,全部成功检控。

  为提高截查非本地孕妇的成效,入境处已增调人手,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在各重点口岸截查非本地孕妇。卫生署亦会增派18名健康监察助理,于主要陆路口岸协助入境处辨识孕妇的工作。同时,卫生署亦继续与入境处紧密联手,按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医护人员的调配,支援入境处的截查工作。

  经调查资料显示,入境处发现过半数未经预约而在港分娩的内地孕妇,入境时曾由跨境私家车接载。入境处已联同其他部门,于各口岸对载客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各部门亦会透过情报收集及数据分析,作出针对性的截查措施及突击行动,加强抽查可疑的跨境车辆。同时,警方会将违规载客,特别是接载没有预约的内地孕妇的跨境车辆资料,交予内地当局作适当跟进。

  我们亦留意到,部分未经预约来港分娩的内地孕妇,可能由中介公司或中介人安排来港。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各部门会与内地机关合作,联手打击违规的中介公司或中介人。这些中介公司或中介人,如涉及协助、教唆、怂恿或促致内地孕妇犯任何罪行,包括以非法手段获取入境资格、非法入境、逾期逗留或违反逗留条件等,即属同一罪行有罪,将会面临刑事检控。

  本地法院刚于二月十三日,裁定一名内地中介人,曾协助内地孕妇来港分娩,违反逗留条件,及向入境处作虚假陈述,判处入狱共十个月。入境处和警方均会密切留意中介公司和中介人的经营手法,一旦发现有任何违法活动,定必依法查办。

  多谢主席。



2012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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