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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香港中医药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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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大辉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本港中医药业人士向本人反映,虽然政府已在一九九九年订定《中医药条例》(第549章)和成立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但中医药业的发展一直缓慢,政府的重视程度和支援都不足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考虑成立一个专责委员会,以制订促进中医药业发展的政策;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於政府表示正积极落实於全港分阶段开设18间公营中医诊所(中医诊所)的计划,而至今已开设了16间,当局计划何时开设其余两间中医诊所,以及会否考虑进一步增加中医诊所的数目;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於政府表示,各中医诊所现时的服务时间视乎地区需要而定,希望在善用资源的前提下尽量方便求诊者,现未有计划延长服务时间,当局是否进行了研究或调查,确定各区中医诊所的服务时间已经符合地区需要和尽量方便求诊者;如是,详情为何;如否,为何不考虑延长服务时间以利民生;

(四)鉴於政府宣布广华医院除会重新发展现有医疗设施外,还会加强中西医疗结合服务(包括中医住院服务),是否知悉加强该院中西医疗结合服务的措施的详情为何,以及医院管理局有否计划将该等措施推展至其他医院;

(五)会否再次考虑研究设立公营中医院;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有否评估,过去三年,当局有否积极推行措施,将中医药纳入公营医疗体系;如有评估,详情为何;如没有评估,原因为何;

(七)有何措施协助中医持续发展个人事业,以推动中医药业的发展;

(八)现时有何措施或政策引进内地中医药专家来港,以培养本地人才和提升香港中医药业的专业水平;

(九)会否考虑在资源和融资上向中小型的中成药制造商提供协助(包括增设特别税务优惠),以减轻它们在测试、研发及改良生产设备等方面的负担和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十)鉴於有业界人士表示,现时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计划中,中医治疗费用的赔偿额一般较西医治疗费用的赔偿额为低,当局是否知悉原因;如知悉,详情为何;如不知悉,会否深入了解;及

(十一)鉴於现时中医药并不属於公务员及合资格人士医疗福利的范围,当局会否考虑将中医药包括在范围内,为平等看待中西医起带头的作用;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向从多方面手,以「循证医学」概念致力推动香港中医药业发展。

  《中医药条例》於一九九九年订定,设立的中医药规管制度,既可加强保障公众健康,亦确立了中医的专业地位和确保中药的安全、质量及成效。

  政府亦积极协助香港中医药业迈向国际化,为中医药业的发展营造一个有利的环境。其中,徖生署在二○○二年开展了「香港中药材标准」的研究计划,为一些常用中药材制订安全性及品质方面的标准。订立中药材安全及品质参考标准有助改进中成药的原料,加强公众对中药的信心;同时亦可深化中药研究的基础,与国际规定的要求接轨,从而促进中医药的现代化和国际化,并促进中药材的贸易。

  除此以外,政府亦积极为世界徖生组织(世徖)就有关传统医药的发展提供专业支援,包括传统医药国际分类及制定未来十年传统医药策略。徖生署主动数次与世徖协办传统医药国际分类会议。透过世徖,政府进一步强化了国际网络,与其他地区建立中医药事故通报机制,深化了信息交流及草药规管合作。

  就问题各部分的答覆如下:

(一)根据《中医药条例》,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管委会)在一九九九年九月成立,负责实施各项中医药的规管措施,以确保中医及中药业的执业及操守水平;促进和确保适当使用中药材;确保中成药的安全、品质及成效。此法定规管组织的成员包括执业中医师、中药业人士、教育界人士、业外人士和政府人员。

  此外,政府於二○一一年十二月成立「中药研究及发展委员会」(委员会),由创新科技署署长出任主席,目标是希望能更有效地协调中药界各持份者共同推动中药研发和检测的工作,以配合香港未来的需要。委员会将担当平台角色,就香港中药研发事宜向持份者收集意见;筹划本港推动中药研发的方向,探讨主要工作范畴,并检视工作进度和提供改善的建议。委员会亦会促进各持份者分享研发成果和相互合作,在中药研发方面产生协同效应,及推动与香港境外机构合作。

  政府亦已成立由食物及徖生局局长担任主席的医护人力规划和专业发展策略检讨督导委员会,并於在二○一二年一月举行了首次会议,就香港未来的医护人力规划和专业发展进行策略检讨。是次检讨涵盖包括中医等13个现时已有法例规管的医护专业人员。督导委员会会根据检讨结果,就如何应付预计的医护人力需求、加强专业培训,以及促进专业发展提出建议,以确保香港的医疗系统得以健康持续发展。

(二及三)为促进中医药以「循证医学」为本的发展,政府积极落实於全港分阶段开设18间公营中医诊所的计划。到目前为止,当局已开设了16间中医诊所,分别设於中西区、湾仔、东区、南区、观塘、黄大仙、深水桋、九龙城、荃湾、大埔、西贡(将军澳)、元朗、屯门、葵青、北区及沙田。我们会继续在油尖旺区及离岛区内物色合适的选址,尽快增设余下两间中医诊所,以加强公共医疗体系内的中医服务。鉴於在18区开设公营中医诊所的计划仍有待全面落实,当局现阶段并无计划进一步增加公营中医诊所的数目。

  各公营中医诊所的服务时间视乎地区需要而定,希望在善用资源的前提下尽量方便求诊者。现时,各诊所的服务运作顺畅,当局未有计划延长诊所服务时间。

(四至六)政府在促进中医药发展方面的长远目标,是按「循证医学」为本的方针,建立能够配合香港实际情况及需要的中西医合作诊疗模式。

  鉴於市民对中医药的需求日渐增加,政府正积极逐步将中医服务纳入公营医疗体系。政府自二○○三年至今已在16区开设中医诊所,并会尽快增设余下两间中医诊所,以推动中医服务的发展。现时,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已在20多间医院试行不同模式的中西医结合服务,透过加强中、西医的沟通,综合两个医疗体系对特定病种的治疗优势,为病人提供适切的诊疗服务。

  广华医院的重建计划包括拓展中医服务,其中尤其以跨专科(中西医)汇诊的门诊服务为主干。除了提供更具规模的中西医疗结合服务外,亦会提供中医住院服务,初步计划会设置有56张病床的中西医结合病房。由於距离重建计划完成阶段尚有一段较长时间,有关中医数目和编制,以及会否把措施进一步推展等问题,会在计划接近完成时一并进行检讨。

  政府现时暂无计划设立公营中医院。至於有兴趣设立私营中医院的团体,政府欢迎他们向政府提出详细建议以供考虑。

(七)中医执业在本港历史悠久,自《中医药条例》於一九九九年七月通过,中医药正式纳入法定规管,并确立注册中医的法定专业地位。《中医药条例》内订明各项中医规管措施,包括考试、注册及纪律等事宜。此外,法例亦订明注册中医在续领执业证明书时,须符合管委会中医组订定的中医药学进修要求,以更新专业知识,与时并进。

  现时已有三所本地大学设有全日制中医药学士学位课程。长远来看,本地教育机构可培训足够的优质专业人才,以支持香港发展成为国际中医药中心。

  另外,医管局亦积极为在公营中医诊所执业的中医师增加就职和培训机会,本地中医药学位课程的新毕业生会在首年受聘为初级中医师,在第二及第三年受聘为进修中医师。每间公营中医诊所须聘用最少四名兼职(或两名全职)高级中医师和12名初级中医师/进修中医师,大大增加就职和培训机会。

  为协助中医毕业生前往内地中医医院或诊所驻诊,医管局於二○○九年七月增设「初阶奖学金」,让具两年或以上临床经验的中医师到内地著名医院学习,进修专题按香港中医药的发展方向及需要而定。中医师受训后,返港需在医管局辖下与非政府机构和本地大学三方伙伴协作的中医诊所工作,协助推动中医服务。医管局亦於二○一○年四月开始开设「高阶奖学金」,遴选全港有志推动中医教研发展并具相当资历与经验的中医师,到内地医院深造,回港后负责中医师培训工作。

  随中医服务在本港日渐普遍,中医的专业地位及服务近年在社会上得到更广大的认同,这对中医的事业发展无疑大有裨益。

(八)根据《中医药条例》,在管委会通过的机制下,设有有限制中医注册制度,以便引进中医专才,在指定的机构进行中医药学的临床教育和科研工作。内地中医专家可透过有限制注册的途径来港,在指定的本地大学和科研机构,进行临床研究及教育工作,以进一步提高本港中医的专业水平。香港现时共有六所教育或科研机构,可为其聘请的中医药专家提出有限制注册申请,分别为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及医院管理局。目前,在本港的有限制注册中医共有70名。

(九)在研发方面,政府透过创新及科技基金下的不同支援计划,资助本地中成药制造公司进行与中药研发及检测相关的应用研究项目。其中「大学与产业合作计划」是鼓励企业善用大学的专业知识,共同进行研究发展项目;「小型企业研究资助计划」可资助中小企业进行中药研究及发展项目,以协助他们开拓业务和确立市场需求。创新及科技基金的「一般支援计划」,可资助有助提升和推动中药产业发展的项目,如会议、展览会、研讨会、工作坊、推广活动、研究和调查等。

  在检测及化验技术支援方面,管委会中药组及徖生署代表经常按需要与业界举行简介会及交流会,以及不时出席中药商会的会议,为业界在技术支援上提供适切的协助。相关资料亦已上载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网页,供业界参考。

(十)据了解,现时保险公司在订定医疗费用赔偿额时,一般会以市场的医疗费用中位数作参考,而根据它们所作有关的市场调查结果,中医费用的中位数较西医费用为低,故此,中医费用的赔偿额一般较西医的为低。保险公司会不时进行医疗费用的市场调查,务求所提供的保障,能够切合投保人的需要。另外,如投保人有特殊需要,可要求保险公司提高中医费用赔偿额的保障,但有关的保费亦会因应调整。

(十一)根据《公务员事务规例》的现行规定,公务员及合资格人士可免费获得诊治和医疗服务、X光检验及药物供应,但这些福利只限由政府的徖生署或医管局的医疗机构提供。公务员及合资格人士需根据《公务员事务规例》规定支付住院费及假牙和口腔装置费。

  目前,徖生署并无开设中医诊所。至於医管局辖下的各间中医诊所均是以医管局、非政府机构和本地大学三方伙伴协作的模式,为求诊者提供服务。与医管局辖下的普通科门诊诊所不同,中医诊所是以自负盈亏的模式营运。因此,医管局辖下的中医诊所所提供的服务,并不纳入公务员及合资格人士的医疗福利范围。



2012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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