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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人口推算及土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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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二十二日)立法会会议上甘乃威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公布在维多利亚港以外填海的25处建议选址,并就开发土地及增加土地供应以满足本港未来基建及住屋等需求的策略谘询公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於二○○○年、二○○二年、二○○四年及二○○六年推算本港二○一一年的人口为何;该等数字与二○一一年的实际人口相差多少;出现误差的原因为何,以及有否就该等估算出现误差进行检讨及改善工作;

(二)当局於二○○○年、二○○二年、二○○四年及二○○六年推算本港二○三○年的人口为何;每次推算的结果与上次相差多少,以及出现差异的原因为何;

(三)当局现时推算二○三九年的人口为890万人,当中香港永久性居民及香港非永久性居民的百分比分别为何;政府有何监察制度及检视措施,避免因估算未来人口出现严重误差而过度开拓土地(包括填海及过度发展,令自然环境及生态遭受不必要的破坏);

(四)现时香港的1,100平方公里土地当中,已发展的土地的面积及百分比分别为何;当中有多少幅土地分别用於公私营房屋、商业、工业及农业用途,各有多少面积及占已发展用地面积的百分比为何;当中工业及农业的土地有多少可发展为房屋或商业用地;未发展的土地当中,受《郊野公园条例》(第208章)和特殊地区管制的土地分别有多少面积,以及该面积占全港土地面积的百分比为何;余下不受《郊野公园条例》和特殊地区管制的未发展土地有多少,该等土地的面积分别占全港土地面积的百分比为何,以及该等土地可作什么用途发展;

(五)当局有否全面评估香港的土地需求,以及全港的土地规划和拓展土地的进度,例如开发废置多时的石矿场,闲置的政府、乡郊及工业用地(包括前政府宿舍、空置的校舍及社区设施和约满到期的短期租约用地等),以及东涌余下可供发展的地区、新界东北部的新市镇、大屿山北部、深井/荃湾及边境禁区等;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有否研究发展现时未开发的陆地,以增加土地供应;及

(六)有否就填海和发展陆地的各种效益及成本(例如因发展项目而衍生的就业、经济活动、建筑成本及环境成本等),进行一项涵盖本港社会各个层面的全面研究,以比较两者的整体效益和成本;若有,详情为何,以及会否向公众公开研究的结果及资料?

答覆:

主席:

  政府现正就优化土地供应策略进行公众参与活动,目标是就在维港以外适度填海及发展岩洞谘询公众意见并确立选址准则。在谘询过程中,有意见认为,初步选址准则较为抽象,希望政府提供一些填海例子,让公众有具体实例以作讨论。因此,我们检视了全港的海岸线,经排除那些因严重限制而不适宜考虑填海的区域,提出了25个可考虑的填海地点,方便公众根据可持续发展原则,从社会、经济及环境三方面考虑填海选址准则。政府尚未决定在维港以外填海及选址准则,而可考虑的填海类别及地点亦可因应公众意见作出增减。下一步,我们将会考虑公众对填海的意见,订定选址准则,及物色可行的选址,然后再谘询公众及相关社区和团体。我们期望能够提出约10个填海选址,以进行详细可行性研究及作进一步公众谘询。

  就问题的各个部分,综合了政府统计处(统计处)提供的资料,我的回覆如下:

(一)及(二):统计处在二○○○年、二○○二年、二○○四年及二○○七年分别公布以一九九九年、二○○一年、二○○三年及二○○六年为基准年的人口推算,各人口推算系列所推算的本港二○一一年人口数字和二○一一年年中的实际人口数字的差别,以及推算的本港二○三○年人口数字及与其上一次推算的相差表列於附表一。

  统计处在编制每系列的人口推算时,均考虑了香港当时最新的人口、社会及经济发展情况,以及香港在生育、死亡及人口迁移的趋势。推算与实际的人口不同,主要是由於在不同期间香港人口、社会及经济发展趋势较预期的转变不同所引致。

  自二○○○年后,统计处参照香港最新的人口、社会及经济发展情况,每两至三年更新人口推算一次。上述资料显示每次的更新人口推算都能减少与实际人口的差别。

(三)统计处根据在二○一○年公布以二○○九年的最新人口数据为基准年的人口推算二○三九年的人口为889万人。换句话说,未来三十年的每年平均推算人口增长为0.8%,较过去三十年的按年平均实际增长1.1%为低。有关人口推算并没有香港永久性居民和香港非永久性居民的区分。

  香港人口推算所采用的方式是国际间进行推算时认可的方法,其中是运用了适当的统计推算技术,并参考了最新的人口、社会及经济发展情况和在生育、死亡及人口迁移的最新趋势,以及各有关政策局及部门对於人口推算各项假设的意见。另外,正如上述答覆(一)及(二)所述,统计处会继续按实际情况不时更新人口推算数字,以减少人口推算误差。

  进行任何发展包括陆上或填海项目,一般都需要较长时间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进行法定程序、技术及环境影响评估及公众谘询等。有关当局在筹备过程中会不断依据最新情况去检讨项目的理据及迫切性,有序地开展项目的规划和落实工作,故不应出现不符公众利益的过度开拓土地,危及本港的自然及生态环境。

(四)香港土地总面积约1,108平方公里,可分为已建设的土地及非已建设的土地。就提问的各种用地面积如下:

(i)已建设的土地约263平方公里,占全港土地约23.7%。但当局并没有各类土地幅数的统计,而农业用地则不属已建设的土地。(附表二)

(ii)非已建设的土地约845平方公里,占全港土地约76.3%(附表三)。

  值得指出的是余下非已建设的土地绝大部分属湿地、湿地保育区、湿地缓冲区、集水区、山地、斜坡及林地等,均不可或不宜发展,并存在不少发展局限。针对可供发展的农地,大部分属私人拥有、业权分散及缺乏基础设施。为应付发展需求,政府已选取较具潜力的农业用地作规划发展,当中包括新界东北新发展区及洪水桥新发展区的部分土地,并积极开拓其他可用土地,包括前石矿场、一些没有植被、荒废或已平整的「绿化地带」及已荒废的农地等。

(五)土地需求主要来自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和市民对提高生活质素的期望。人口增长会增加房屋及公共设施用地的需求。经济发展会增加对写字楼、酒店等商业用地的需求。改善生活环境,包括降低建筑密度、增加活动空间、保护自然环境等需要更多土地方能实现。在土地供应方面,政府有评估香港在现行的土地供应模式下(包括收地、重建、更改土地用途、利用前石矿场)的土地供应。我们已检视了已落实及在研究阶段的项目,包括铁路上盖发展、市区重建、活化工、未来新发展区的供应(包括新界东北及洪水桥新发展区、启德发展区、东涌及将军澳)及改划「工业」、「绿化地带」、农地等。当中新发展区及改划「绿化地带」、农地等措施均触及现时未开发的土地,会受收地赔偿、清拆、业权分散、文物文化及生态保育等问题影响,在时间及规模上都难以确保可与需求互相配合。因此若只依赖现在开发陆地的土地供应模式,不足以应付香港长远的土地需求,亦难以为香港建立土地储备。

(六)我们已初步评估填海和其他发展陆地模式在社会、经济及环境三方面的影响,并作出概括性的分析。在经济方面,更改土地用途、重建及收地皆受市场主导,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而填海则适宜作土地储备,以减少因经济周期所带来的影响,正好补足由於市场所带来的不明朗因素。在社会影响方面,更改土地用途、重建及收地会影响现时社区及经济活动而需要调迁地点,而填海则可提供所需的土地及解决空间。在环境方面,重建会产生建筑填料,而填海则是建筑填料的有效收集地。以上的分析资料已在公众参与活动中发放,并上载於公众参与的网站,网址是www.landsupply.hk。至於个别填海及发展陆地项目的效益及成本,则需要经过详细的规划及工程研究后才可进行评估,现阶段没有全面研究。



2012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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