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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议会委任制度谘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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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于今日(二月二十日)发表《区议会委任制度谘询文件》(《谘询文件》)。

  政府发言人说:「多年来,区议会委任制度提供了一个渠道,让社区领袖和拥有不同专业知识及经验的人士参与地区服务。因应香港政制的发展,政府于去年就区议会委任制度进行检讨,并于九月公布,区议会委任制度是可以分阶段经过一个过渡期予以取消的。」

  在今年一月一日开始的第四届区议会,委任议员的数目已减少三分一,即只委任六十八名议员,而不是一百零二名。

  他补充说:「政府亦表示,在去年十一月区议会选举后,就今后当如何处理区议会委任制度再作公开讨论。」

  政府发表《谘询文件》旨在邀请公众就余下的六十八个委任议席应如何取消提出意见。当局倾向在下一届区议会任期开始,即二○一六年一月一日起,一次过全面取消余下六十八个委任议席。

  发言人说:「这样更能配合香港的政制发展步伐,包括立法会选举不断民主化,以及区议会委任议员在立法会选举及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所担任的角色的改变。」

  发言人强调,政府会考虑在公众谘询期间搜集所得的意见,才作出最后建议,提交予候任行政长官决定是否接纳。

  《谘询文件》可于政制及内地事务局网页下载(网址:www.cmab.gov.hk)及于明日起于各区民政事务处谘询服务中心索取。市民可在今年四月二十日或之前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递交意见。详情如下:

邮寄地址:香港添马
     添美道二号
     政府总部(东翼)十二楼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
     第二组

传真号码:二八四○ 一九七六

电邮地址:dcas_consultation@cmab.gov.hk



2012年2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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