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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务局就新光戏院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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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务局发言人今日(二月十八日)表示,政府欢迎新光戏院续约继续经营。

  民政事务局在二○○九年拨款三百六十万元予香港艺术发展局,在新光戏院的三年租约期内,推行「新光场地戏曲演出资助计划」。然而,政府实在不宜长期资助商业性的经营,因此我们现时工作的重点是确保有足够的公共场地供粤剧业界使用。政府会与粤剧业界继续沟通,聆听他们的诉求,共同推动粤剧发展。

  高山剧场(1 031座位)已定位为粤剧专用场地,并将加建新翼,内设一个六百座位的中型剧院,预期工程於二○一三年完成。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在香港文化中心、香港大会堂、葵青剧院、沙田大会堂及荃湾大会堂等五个大型场地,预留演期予专业粤剧团体优先租用。由二○一二/一三至二○一四/一五年度,沙田及屯门大会堂、元朗剧院以及将於今年年中启用的油麻地戏院,会伙拍粤剧团体推行「场地伙伴计划」。此外,西九文化区正在筹划兴建戏曲中心,内设一个1 100座位的大型剧院,预期工程约於二○一五/一六年度完成。



2012年2月18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7时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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