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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就九龙塘约道5A及7号的违例建筑工程的跟进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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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宇署发言人表示,该署已於今日(二月十七日)向约道5A及7号的业主发出劝喻信,敦促其尽快纠正有关物业的违规情况。由於业主已委任认可人士统筹补救工程,屋宇署已要求业主於一星期之内(二月二十四日前)透过其委任的认可人士向该署呈交补救工程的进度计划。

  根据昨晚(二月十六日)的视察所得及署方的初步评估,虽然位於约道5A及7号的两幢房屋的整体结构仍然安全,但屋宇署人员在两幢房屋均有发现违例建筑工程。发言人表示,约道5A号房屋的违例建筑工程分别位於地面庭院及天台,而该物业的一楼露台亦已被围封。

  约道7号的房屋的违例建筑工程包括:

- 地下低层下面建有一个面积约十九米乘十一米,高约三米半的地库;
- 泳池底安装了玻璃窗;
- 7号房屋的地下高层加建了一条桥,连接5A号房屋的一楼。

  根据现行的执法政策,上述违例建筑工程均属於须优先取缔类别。

  屋宇署目前正从多方面跟进约道5A及7号的违例建筑工程,包括根据视察所得,对有关工程进行详细的资料核对及评估,以便该署根据《建筑物条例》(第一二三章)及现行针对僭建物的执法政策,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

  而因应近日传媒报道约道7号的地库是在该物业获发入伙纸之前已经建造,并可能涉及触犯《建筑物条例》下有关在未获得建筑事务监督批准图则和同意展开工程前已进行建筑工程,或在提交给建筑事务监督的图则或证明书内就重要事实作出失实陈述的罪行,屋宇署已主动进行调查。该署已邀请涉及工程的人士,包括相关的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承建商及业主提供资料,以协助调查。

  此外,屋宇署已於早前回应指出,根据署方的资料及记录,屋宇署人员於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收到有关认可人士的入伙纸申请后,按照既定程序,在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前往上址视察。根据当时的视察所得,该房屋的建造并无违反《建筑物条例》或其他相关法例的情况,亦与获批准建筑图则所示的相符,并无发现传媒最近报道的违例建筑工程。署方遂於二○○七年二月二日发出入伙纸,订明该建筑物为一幢两层高作住用用途的家庭房屋,而位处该住宅地下低层的一层高有盖泊车处及游泳池则用作非住用用途。



2012年2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2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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