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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环境局局长就「政府牵头推动全民节能运动」议案辩论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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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环境局局长邱腾华今日(二月十五日)在立法会就「政府牵头推动全民节能运动」议案辩论的总结发言∶

主席:

  我再次多谢各位就陈健波议员提出的动议发言。基本上大家发言针对鼓励节能和认为增加能效是建立一个低碳环保社会的手段,我相信大家的目标相同,只是采取什么方法、以什么力度、用什么途径,令政府、市民、社会整体一同参与,我相信这是大家发言的重点。

  主席,在刚才开场的发言中,除同意动议的目标外,亦详细说出政府尤其是过往数年中集中推动这方面工作的各个方向,包括订立法例,如《建筑物能源效益法例》,并在法例订定的同时收紧标准。

  我们也有提到,政府提出一些资助,除建筑物外,在电动汽车方面也有资助。我们亦有提到透过基建来带动,例如区域供冷系统,亦有推动审计,令市民大众及企业明白碳足印的大小,以及提到消费者的选择,以至政府带头的工作。因此我不再在此重覆。

  陈建波议员提到要定出一个目标。其实在政府来说,在目标订定中是有一个过程。於二○一一年,亚太经合组织同意各成员国及地方,包括香港在内,将二○三五年能源强度的目标,由原先按二○○五年的基准降低百分之二十五,提升至降低百分之四十五。香港作为亚太经合组织的成员,我们亦已同意这个做法。但这个标准,相对於二○一○年九月提出的《香港应对气候变化策略》,以及行动纲领的目标,其实香港本身制定的目标,相对这个来说更为严谨。因为我们在该份谘询中提到,希望在二○二○年,一个较为近期的时间,将碳强度减百分之五十至六十。若真的达到这个标准时,实质总量的减幅为百分之十九至三十三。以人均的碳排放量来说,减幅为百分之二十七至四十二。

  当然,该份谘询文件公布后,最大的影响在能源组合方面是否能达到。由於受到福岛事件影响,我们仍在讨论中。但有一点值得提出,同时亦可回应很多议员的看法,就是香港自行制定该份纲领时,并不是将所有的集中点去讨论有关能源组合,反而在文件中开宗明义指出,尤其是在第五章中,说明政府提出的纲领朝着五个方向做,当中包括致力改善能源效益作为第一个首要项目,正好就是今日的话题。

  刚才提到的推动环保陆路运输系统,这是香港一直以来做得较好,亦有推动汽车使用清洁燃料,刚才议员亦有提及。至於第四点是转废为能,我们希望将来在一些废物处理设施中,能够做到这方面。最后的第五点,就是改变发电组合比例。

  在制定本身的目标时,其实除了是一个数字上的目标外,亦是在纲领和方向上,尝试就我刚才提到的五方面去做这些工作。当然,问题在於单是以节能或提高能效,是否完全可达到我刚才提出来的目标?

  如果要达到在计划内提出较高和严谨的目标,若单是依赖节能,相信未必可以做到。虽然在方向上,正如我在开场时提到,在过去数年中,我们看到能源耗用的情况有所改善。但整体上,随着人口增长、经济增长,我们对能源的需求仍然是向上增加,虽然在幅度上有所调适。

  因此,我认为推动节能及提高能效是正确的方向,但是否单从这点便可完全达到我们的目标?我相信大家也同意,刚才提出的四项工作,亦已在议员的发言中表示,需要并驾齐驱,同步进行。

  议员亦谈到很多鼓励、资助或税务宽减措施。在这方面,过去数年的情况是有做的,例如电动汽车的引入,我们免除了首次登记税。或刚才特别提到的,如建筑物能源效益的资助计划,动用四亿五千万元,希望最少有五分之一的楼房的公众地方可以采取这些节能措施。我认为大家是认同这方面,但是否所有的鼓励措施都要政府全数支付,相信社会上将有讨论。

  以建筑物能源效益资助计划为例,政府的目标是令到部分或相当部分的楼宇进行节能,提高能效,但未必需要香港数万幢楼宇都要悉数由政府资助。我们的目标是希望可以起动这方面的工作。

  我们理解到在过程中,很多时候,除了怎样去做外,认知亦十分重要。因为我们在企业或家居层面中,我们发现原来很多市民未能充分了解,采取节能措施原来对其有实质的帮助。这正是在建筑物能源效益资助计划内,透过资金配对的方式,提供一个诱因,鼓励他们去做。同样地,我们希望将有关认知的工作,提升至企业方面。正如很多议员提到,有关碳审计的审计工作,我们将会积极展开。

  刚才在很多位议员在发言时,我特别留意有数点,双方的意见可能不是完全一致,但我也可藉着这个机会表达我们的立场。第一点是电费的架构。有议员提到希望在该电费架购内设立多用多付,甚至乎以惩罚的方式以改变有关行为。

  在电费方面,大家是认同多用多付的原则。但在最近的两电电费调整的经验中,大家可以清楚看到,这项多用多付的原则落实至具体执行时,可能会引起争议。以家居为例,引起的争议可能较小,因为家居若地方大,用电较多而需要多付时,这在社会上的争议会较小。但当落在企业层面上时,尤其是对於所谓的电费大用户,他们未必是最为耗能,而刚才亦有议员提到这方面。所以,我相信在电费价格调整中,基於最近电费调整的经验,我们给予电力公司十分清晰的信息,在做这工作时,即使出发的原意是我们认同的多用多付,但在实质具体执行时不能一刀切,亦要确实做足够的谘询,才可以确实将这个良好的意愿付诸实行。

  有议员提到开征碳税,在其他国家或地方均有尝试做这类工作。我留意到很多经济体系或国家在开征碳税方面,通常集中向工业或发电方面征收,原意是透过这税项减少碳排放。在香港的情况,我们看看自己的碳足印,百分之六十以上碳排放源自电力和建筑物,如果开征碳税时这税项的担子将落在众多电力用户上,而在这些用户大部分均是家居和中小企。这是否确实能像外国地方一样集中在一些高排放的工业和行业,透过这税项改变碳排放?相信大家会认为需要深入研究、讨论才能做这项工作。

  另外亦有议员提到节能方面的诱因,以公帑补贴,在节能方面如果市民能意识节能已能减少开支,是否需要用公帑作进一步补贴?我相信这类政策需要深入讨论。

  就议员提到推广碳审计方面,政府非常同意这立场。在这两星期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刚收到一个申请,有商会和商业机构提交一个建议,是关於在企业方面,尤其针对中小企进行碳审计,希望透过资助起动香港数以百计的企业进行碳审计的工作,及将碳审计的工作得出的资料按主要行业分类公开,令相同行业的人能互相了解、引证,相信这工作是补足现时碳审计工作的起步。

  有议员提到单车和步行方面的鼓励,政府是同意的。政府一向以来在低碳交通是以铁路骨干为绿色运输的主打方向,亦可看到香港的碳排放,来自交通运输的只占百分之十八,远比其他很多相类似的经济体系为低。另外我们亦继续鼓励使用行人过路设施,包括行人天桥和隧道网络,尤其注重接驳铁路站的行人设施,例如中环通往半山的自动扶梯系统,和上环、中环及金钟站一带长达三公里的天桥网络等。在繁忙区域如铜锣湾及旺角,政府正研究就设立新行人通道系统的建议,进行技术可行性研究。

  至於在地区行人道加设上盖、扶手电梯及升降机的建议,涉及运输需求、行人流量及现场环境限制等考虑,有关部门会就个别情况作出跟进。

  在单车运输政策方面,密度较低的新界新市镇区域,在环境许可的情鶪下,我们会设置单车径及相关设施。土木工程拓展署亦正研究及落实新界单车径网络的发展,分阶段连接马鞍山、上水、元朗、屯门和荃湾之间各个新市镇的单车径。在单车停泊位方面,现时全港共有约四万多个单车停放位。运输署会在主要交通枢纽增设单车停放位,鼓励市民利用单车作为辅助的交通工具。
 
  至於在绿色运输方面,过去我多次在这里提及电动车的发展,现在我不再重覆。除了鼓励引入电动车外,近期绿色运输试验基金的重点工作是将电动车技术引入公共交通系统内,因此,我们很多批出的资助,包括近期批出的二十四份申请,均涵盖巴士、屋村巴士,以至学校巴士及货运的汽车,使他们多些使用电动车或混合动力的汽车。

  主席,多谢各位议员就这个环保议题提出很多意见,我同意节能和提高能效会成为将来推动低碳经济的主力,我们继续改善能效、鼓励绿色交通、转废为能、长远改善能源组合的工作,政府并会带头推动和以政策配合,加强教育,提高认知,并且希望透过推动碳审计尤其在企业方面,鼓励社会整体加强对减碳的认知。

  要做到这方面的工作,相信政府、议会和社会要一同做。我同意有议员提出立法会可以以身作则,和我们一同工作。我记得这个议会初期使用的时候,很多桌上的电脑都是开着的,现时则是有用时才开启。我记得第一次开陈克勤议员作主席的环境委员会会议时,我们提出很多事如照明等,都可以透过行为使用上的改变而做到。从这些方面来看,政府在订立政府建筑物的能效标准有实质的成效,我相信这为我们继续做这方面的工作提供动力,亦希望大家可以携手同心建设一个绿色的香港。多谢主席。



2012年2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2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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