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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路律师事务所在香港开设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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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隆路律师事务所今日(二月十五日)宣布,正式在香港设立办事处,以拓展其在急速增长的东亚地区市场的业务。

  香港办事处是该事务所全球第十八间办事处,亦是其新加坡及东京以外的亚洲业务新据点。该事务所亦於荷比卢区及世界各主要金融中心运作。

  香港办事处主要由两位高级合伙人管理,分别是税务师Carola van den Bruinhorst及律师Thierry Lohest,为顾客提供有关国际税务规划和重组、合并和收购、投资基金、投资管理、融资及财富管理等专业意见。

  van den Bruinhorst表示,选址香港是因为其位据「亚洲市场中心」的优越地理位置。

  她说:「数年前,隆路律师事务所已力发展内地业务,并成立一支内地小组多次到访中国,现於亚洲市场心脏地运作,可让我们更主动和更快捷地回应区内的最新发展。」

  她续说:「亚洲投资者对荷比卢区的投资环境极感兴趣,尤其是它受惠於双边投资条约的保障。」

  投资推广署助理署长戴威士欢迎隆路律师事务所来港设立据点。他说:「国际律师事务所能在香港得以稳健的发展,有赖於本港在区内拥有最高数目的公司开设地区总部,及其亚洲金融服务中心的领先地位,两者均刺激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他续说:「香港是亚洲司法制度最自由地方,无论外地律师到港实习或外地律师行来港设点均不设限制,因此吸引大量高素质的法律人才,及国际律师选择香港作为亚洲的据点。」

关於隆路律师事务所

  隆路律师事务所於一九一七年成立,从荷兰、卢森堡及比利时开始,发展至今於世界十八个主要金融中心开设了办事处,并以其独立及全面的法律服务享誉业界。如欲了解更多关於路律师事务所的资料,可浏览:www.loyensloeff.com。

关於投资推广署

  成立於二○○○年七月的投资推广署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属下部门,专责为香港促进外来直接投资。本署致力协助海外及内地企业在香港开业或扩展业务,就个别行业及企业所需,免费提供实用资讯及专业支援,帮助外地企业充分利用本港的营商优势,在香港成功发展业务。今年是投资推广署成立第十二年,本署过去成功完成超过2 400个投资项目,有关企业在开业或扩展的首年内,共为本地经济创造超过29 000个新职位,总投资额逾620亿港元。如欲查询更多资料,欢迎浏览本署网站:www.investhk.gov.hk。



2012年2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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