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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选举下星期截止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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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提醒学校及教育团体,若有意提名候选人参选第十届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选举,须於下星期五(二月十七日)正午十二时前递交提名。

  教育局发言人今日(二月十日)表示:「每所学校可提名一位在职常额检定教员(包括校长)为候选人。」

  「任何在职常额检定教员如获六十名同类学校的在职教员支持,亦可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选。」

  「已获批准加入香港教师中心成为团体会员的教育团体亦可提名候选人。」

  发言人呼吁教师、学校及教育团体积极参与第十届议会选举活动,并支持议会选举。所有提名必须於二月十七日正午十二时前送达教育局。

  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乃根据《教育统筹委员会第五号报告书》的建议在一九九四年四月成立。议会的职权范围包括∶

* 向政府建议有关提高教育专业人员操守的意见;

* 拟订一套应用准则,以界定教育工作者应有的操守,并通过谘询,使这套准则得到各个教育界别广泛接受;及

* 就涉及教育工作者的纠纷或指称行为失当个案,向教育局常任秘书长提供意见。

  议会共有二十八个议席,分为三个类别,即教育团体提名类别(十一席)、教师提名类别(十四席)和教育局常任秘书长提名成员类别(三席)。

  新一届议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由二○一二年五月一日至二○一四年四月三十日止。

  如欲查询议会选举事宜,请致电二七八○ 八四三二,亦可电邮至pdocpc1@edb.gov.hk或致函九龙弥敦道405号九龙政府合署7楼702室。



2012年2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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