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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环境局局长就立法会引用《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调查二○一二年电费调整动议辩论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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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环境局局长邱腾华今日(二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立法会引用《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调查二○一二年电费调整动议辩论的总结发言:

  主席,各位议员,首先容许我就刚才汤家骅议员发言时有一点,他就今次审议的资料中引述我曾经说过:「议员,你识睇吗?」主席,因为这句说话是他引述我所说的,而我十分清楚在任何议会场合,包括私下就这件事,我没有这样说过。及后余若薇议员表示,即使我没有这样说过,但在我过往的发言中,很容易会给她这样的感觉,或她党派的感觉。我相信议员并非凭感觉去做事。

  主席,由於这个引述是与我有关,亦关乎对议员的尊重问题,因此我必须作出一个十分正式的澄清。主席,我从来都没有这样说过,亦没有这种看法。反之,由十二月十三日以来,无论是那四至五次的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立法会内的四项紧急质询,以至两次的动议辩论,包括闭门会议,政府,包括我的整个团队,尤其是我自己都是尽力协助议员以了解事件。政府亦在整件事件中,尽量以公开、合作,以及与议员站在同一阵线来获取最好的资料,让议会及政府可以在今次事件上表达清晰的立场。

  我亦记得曾於上星期五在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上,就汤家骅发言,我当时很同意他的一些建议。我当时回应他与李慧攌议员分别提出的建议,就是怎样采用一些较为公开的方式,令两电提供的资料能够帮助议员更能体现他们的问责。因为这样,从而令到一些资料可以采用公开的方式来表达。主席,因此我希望汤家骅议员可以澄清他刚才作出的引述,以及包括余若薇议员,如果她有这种误解时,希望能够澄清她的感觉。

  主席,但这一点正好说明,其实在今次事件中,我们讨论的并不是单单就两电的情况,而是在今次事件中,议会希望透过不同方式以了解两电,尤其是中电在2012年的电费调整中,产生了什么问题,导致社会上有这么大的回响。但是,方法还方法,过程还过程,是否采用「权力及特权法」以取得这些资料是唯一或最好的方法。我在开首的发言中提出了一些问题,我相信大家亦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就政府为何认为「权力及特权法」未必是最好的方法,刚才亦已提出我的意见,并同意陈茂波议员刚才十分详细地,在他看过有关资料后,清楚指出,第一,现在提供给议会的资料,敏感而需要保密的资料部分是少数。第二,他亦引述了很多个具体例子,为何这些资料在「权力及特权法」下予以公开时,可能会引起一些对公众利益的损害,而这些利益的损害,其实不是维护两电单一的利益,而是整体上对消费者、将来的用电户或整个将来的营商环境的问题。

  主席,不少议员提到政府在两电於今次电费调整的立场。我想特别提出,政府在针对两电於2012年的电费调整的立场一直没有改变。政府的立场清楚说出,於2012年的电费调整中,尤其是在中电方面来说,我们确实提出一些不同意和质疑的地方,亦於十二月十三日,我们首次在议会上作出报告后仍继续工作。即使於十二月三十日,两间电力公司分别作出最后的调整,我们仍然进行有关的工作。因为如此,我们现正与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要求两电进一步向议员作出解释,有关今次调整的因由。大家手上现有的资料,以及大家刚才的引述中亦可看到,这些资料有助大家向公众交代。我相信,在接的日子,有关审核的工作仍会继续。

  政府不同意两电有关2012年电费调整的最初计划时,并不代表政府不同意两电将应公开的资料公开。其实这个看法在我多次的发言中,以及於十二月十三日第一次在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及后的十二月二十三日,以及一月份的两次会议中,先后多次向议员说清楚,如果有关资料可以公开,便应公开;可以进一步解释时,便要进一步解释;而政府亦采取一些具体的措施与议会一起做这些工作。这些包括,第一,当政府於十二月十三日开始对当时的电力公司,尤其是中电提出质疑时,政府并非随口说不同意,而是清楚说明就有关公司在来年的电费调整中,有那四个地方是遭到质疑。我们亦列举一些认为是可以公开的数据,提出来互相印证,并说明不可以接受的地方而加以剔除。

  第二,我们亦透过采用文件方式来解释这方面工作。陈茂波议员刚才也有提到,单是数字未能说明很多,因此我们在每次当电力公司提供资料时,尽量使用文件的方式来解说。我们亦利用紧急质询提出的四条问题,我记得在近两小时内,无论是书面的答案还是口头的回覆上,我们都尽量提出很多论据来解说。我们更於所有的会议上,联同两电公司的代表,就不同意的地方,都互相印证及讨论。我们希望可在一个公开、合理和客观的环境去做。

  至於处理一些敏感的资料时,於十二月二十三日的会议上,虽然涉及一些敏感资料,但政府也采取一个方法,就是以机密文件,引述论据而不公开数字作为一种方式与大家一起讨论。及后於昨日的最近一次会议,政府同意基於种种原因而在维护保密的大前提下,可以采取先闭门而后公开的方式。大家由此可见,政府对於两电的资料方面,是采取公开、客观和公正的立场。

  在这个过程中,今次的调整虽然有一些争论,但基本上我们已尽量回应议员所提出的问题。我亦感谢议员在过程中提出合理的问题,亦令(提出)一些以往坊间常有的误解,或希望寻求原因的看法。譬如是否透过五年计划或资产投资会让两电「谷大」资产,因而令收益加大。我们可看到,大家手头上的数字可看到,究竟在产电方面,两家电力公司在五年计划内可容许有多少投资,相对於其他如输配电的比例。我们亦可看到,透过五年计划里,那些实质计划是在五年计划内,在电力公司(提交的文件)里面我们亦详列这数十项计划的清单。我们亦有将一些在五年计划内剔除的项目,我记得昨日也有与会者问到这方面的问题,银码也讲给他们听。

  另一些误解,有些人在早期提及,今日亦有议员提及,加电费是否因为减排,是否因为环保的原因而令两电加大资本投资。在以往我们已在议会上答过,但大家在手头上的文件亦可看到,如以减排为例,两家电力公司所占的资本比例在14%至16%左右。

  最后一点,五年计划是否为两电所谓「开绿灯」,即为将来的价格调整「开绿灯」。因为以往有议员认为政府透过批准五年计划,等如认同电力公司在这五年内往往做到原先批准的数目。但大家从手头上的文件可看到,过去几年,如单单看过往三年,两家电力公司的实质资本开支,如以中电为例,这三年的实质资本开支是249亿元,其实是低於在五年计划内原先预测的270亿元。这引证了即使一方面在五年计划里我们提供空间让他们继续投资,但不代表这个(数字)是不经每年审核便可肆意「用到尽」的上限。而同期港灯的实质开支,在资本投资方面,在过往三年,大概是78亿元,亦是低於原先预计的80亿元 。

  这三方面的情况正正帮助议员,透过会议和资料提供,可令大家作进一步了解。我们明白在今次的调整中正正因为政府和两电的意见有所不同,会引起很多争议。但我认同大家所讲,最终议会期望政府做把关工作。这把关的工作是需要由政府专业的同事去继续进行,但亦要议会体谅明白。我以往曾多次提及,因为整个电力的政策不单单是价目上的问题,有四个重要的大元素,最重要是安全及稳定的供应,这是得来不易的,这亦要确保电力公司有长远及持续的投资。但同时在这方面,我明白在现有的制度里若不能管制投资开支的时候,市民或议会会担心会否令它们资本过大而让它们赚取不应得的利益。因此以往我们所说在把关里,除了五年计划,周年的把关,将所有的计划,防止过早过大的开支。在今年的情况我们可以看到,我们将不应放在这里的资本开支项目剔除,正正是我们每年做的工作。我刚才所引述的数据亦说明,过去三年里,即使在五年计划里批准的上限,我们每年透过周年检讨都钜细无遗加以检视。

  我要多谢议员在过往两个月里,在审议两电(电费调整)的情况里,议员本身会面对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在以往由於电费的调整里未有引起公众关注的情况,大家可能未必会留意。因为在过往数年,在新的规管年度,由○八或○九年以来,两间电力公司现时的实质电价仍然比上一规管年度为低,但我们明白市民都有一个希望,希望政府确实做好把关的工作。在过往这段时间里,我们感谢议员以实事求是的方式提出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我们希望能继续透过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透过大家提出问题、透过要求两电提供资料、透过大家无论在闭门或公开的会议、透过容让商业敏感的资料在一个受保障的情况下加以讨论时,我们相信是可以得到一个更令公众满意的结果。因此我觉得现时的工作若继续做,我认同很多议员的讲法,运用特权法索取进一步资料在现时确实是没有需要,因此我恳请议员反对两项的动议。多谢主席。



2012年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2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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