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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议秘书处回应传媒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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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行政会议秘书处发出:

  二○○七年,时任财政司司长的唐英年先生向行政会议介绍二○○七至○八年的政府财政预算案时,申报他是葡萄酒爱好者,在香港及外地拥有相当数量的藏酒,其中部分须课税。唐先生表示,曾经持有入口葡萄酒的牌照,但在就任财政司司长前交回牌照,其后再无入口葡萄酒。唐先生又表示,在二○○六年十月开始筹备二○○七至○八年的财政预算案后,一直如常饮用和购买葡萄酒,并无因为日后可能降低酒类饮品的课税率而减少饮用或推迟购买。唐先生又表明,在财政司司长任内以及未来一年期间,不会入口葡萄酒。

  二○○七至○八年度的财政预算案宣布:「把啤酒及其他酒精浓度不多于百分之三十的酒类饮品税率,由现时的百分之四十,调低至百分之二十。 另外,葡萄酒税率则由现时百分之八十, 调低至百分之四十。」



2012年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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