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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局长谈限地(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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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今日(二月八日)在出席电台节目后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你提到需要再细心考虑是否再推出限地,为何有此看法?是否觉得市场没有需要再限制发展商兴建限的中小型单位?

发展局局长:首先,我们售卖政府土地作私人房屋发展有限的要求,是早於二○一○年。当时,政府未决定复建居屋,所以我们觉得从土地供应方面增加中小型单位供应是有需要的。直至现时,行政长官去年十月已经公布恢复兴建新居屋,我们从土地供应方面亦会配合,希望在未来一段时间,每年能平均提供五千个单位。行政长官、财政司司长,以及我本人,都认为在推出私人住宅用地时,往后我们亦会在适当的用地加入限或限量的要求。但从两者选择,现在对限的需要已较为降低。一方面因为我们已经复建新居屋,另一方面,在沿线铁路,特别是属於西铁的项目,以至市建局的项目,他们亦分别表示其发展项目有相当的数量属中小型单位,所以供私人发展商发展的住宅用地作限要求,可能便没有多大需要,加上限的规限较大,例如要规定怎样开图则来兴建单位。但限量的要求,我们会继续,大家见到在二○一二年四月至六月的季度,我们会卖四幅住宅地,其中三幅仍然需要限量。我们的理念是土地是珍贵的资源,亦需要花很多工夫才可以开拓发展,我们希望推出的政府土地有一定数量的供应。如果没有限量,发展商便有绝对的自由度,他们可能会用尽地积比率,但兴建很少量但超大型的单位,对於整体的房屋供应,尤其在量方面有一个不是很好的效果。所以我们对於适当的土地仍然会限量,但限方面,在自己卖予私人发展商的土地作限要求会非常谨慎小心,否则会对市场干预太大。

记者:你指要谨慎小心考虑,是会用什么因素来决定限要求?

发展局局长:对於土地供应,我们仍然会按季预先公布,即每三个月便有机会审视市场的发展,以及检视其他项目,即市建局的项目、港铁项目,或委托港铁做的西铁项目,检视整体情况再决定这块推出市场的土地是否应该限量或限。此外亦要考虑该块土地的位置和性质,例如二○一二年四月至六月,为何我会说卖四幅土地,其中三幅限量,而九肚山用地则完全没有限制,不限量也不限,是考虑到九肚山位处的地区,可能需要给予较大的弹性发展。



2012年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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