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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六题:政府实施五天工作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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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潘佩妤议员的提问和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俞宗怡的答覆:

问题:

  政府於二○○六年起分阶段在政府部门推行五天工作周,以减轻员工的工作压力及提高他们的家庭生活质素,并在社会上推广五天工作周的信息。然而,有前线及需轮班工作的公务员向本人反映,五天工作周推行五年多,但他们任职的部门却依然未有任何计划安排他们按五天工作周模式上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并非按五天工作周模式上班的政府雇员(包括公务员、非公务员合约雇员、外判服务合约聘用的雇员及中介公司雇员)的人数,以及该数目占整体政府雇员人数的百分比为何,并按分属总薪级表的高层、中层及低层薪金级别或同等薪金级别列出雇员数目及百分比;

(二)现时各政府部门中,仍有多少个职系的雇员未按五天工作周模式上班;公务员事务局及该等雇员的所属部门过去有否进行研究及与员工磋商,以寻求可行方法(例如轮流当值的模式),令所有政府雇员最终皆可按五天工作周上班;若有,研究及磋商的进展及结果为何;若否,当局会否尽快全面进行研究及磋商工作;及

(三)当局自二○○七年以来,有否就政府资助的公营机构推行五天工作周的情况进行调查及研究;若有,调查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当局未来会否重新考虑推出政策以在政府资助的公营机构实施五天工作周,协助更多雇员平衡工作与家庭的责任;若会,详情为何;若否,政府有何具体措施鼓励公营机构响应其呼吁,自行为员工安排五天工作周?

答覆:

主席:

  当局在二○○六年决定在政府内部实施五天工作周,目的是在维持公共服务的整体水平及效率以及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情况下,提高公务员的家庭生活质素。在这大前提下,各局及部门在落实五天工作周时需恪守四项基本原则:即不涉及额外人手资源,不减少员工的规定工作时数,不削减紧急服务,以及在星期六/日维持一些必需的柜台服务。五天工作周的工作模式包括在「星期一至五工作」,按「每七天工作五天、休班两天」模式轮值,或「每七天工作少於五天或五更」。

  就问题的第一及第二部分,公务员事务局於去年就各局及部门推行五天工作周情况进行调查。结果显示,截至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有104,500名公务员(即占整体公务员人数约70%)按五天工作周的模式工作。这数字不包括任职官立学校、司法机构、廉政公署、医院管理局、职业训练局,以及香港金融管理局等机构的公务员。仍未能按五天工作周模式工作的公务员约有44,500人,主要是为了维持整体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例如警队的服务;或其他须在星期六/日运作和提供的服务,例如社会福利服务、入境事务处部分柜台服务、文化服务、邮务、环境徖生服务、执法、旅客/货物出入境检查及惩教院所管理等。

  非公务员合约雇员的工作时间是由聘用他们的局或部门根据运作需要而决定的。公务员事务局已向各局及部门发出指引,清楚订明在可行及适当的情况下,应将五天工作周的工作模式推展至非公务员合约员工。根据上述提及的调查,截至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有9,300名全职非公务员合约雇员(占全职非公务员合约雇员人数约70%)按五天工作周的模式工作。

  由於是否实行五天工作周需视乎不同部门及岗位的工作性质、运作需要和职业安全等因素,而非根据薪金或职系而定,上述提及的调查没有按薪金级别或职系组别,细分按五天工作和非五天工作的公务员及非公务员合约雇员数目,所以我们未能提供这方面的资料。我们理解一些部门,包括入境事务处、香港警务处、香港海关、惩教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食物环境徖生署,以及邮政署等,有较多公务员未能按五天工作周模式工作。

  我们会继续鼓励各局及部门在恪守上述四项基本原则及在谘询员工后,研究让更多员工按五天工作周模式上班。我们亦会继续鼓励它们在运作需要和其他情况许可下,安排属员轮任五天工作的岗位。事实上,个别部门仍陆续推行五天工作周试验计划,例如透过修改轮值安排或其他提供服务模式等方法,让更多员工按五天工作周模式上班。例如,去年在完成试验计划后,入境事务处就业及旅游签证组、居留权证明书组及居留权组的员工,已正式采用五天工作周模式上班,涉及的公务员约190名。

  我们没有受聘於政府的承办商和中介公司雇员实行五天工作周的资料。

  就问题的第三部分,当局没有特别就政府资助公营机构推行五天工作周模式进行调查及研究。但政府统计处於二○○八年一月至六月期间进行「雇员工作时数模式」专题统计,当中包括调查非政府机构(包括私营机构、补助机构和法定组织)雇员五天工作周的情况。结果显示,在2,558,800名与雇主有协议固定每周工作日数的非政府机构雇员中,约849,100名雇员(约33%)协议固定每周工作日数为五天或以下。

  政府资助的公营机构是根据各自的服务性质、管理架构和既定模式独立运作。我们欢迎它们因应其运作情况、服务对象需要,以及员工意见等因素,自行决定是否实行五天工作周。劳工处作为推动家庭友善雇佣措施的其中一个促进者,会继续透过不同的宣传渠道及推广活动,向雇主(包括政府资助的公营机构)、人力资源从业员和市民大众,宣扬包括五天工作周的家庭友善雇佣措施的信息,并鼓励雇主因应行业的特性,作出既能配合机构营运需要,亦可照顾员工需求的工作安排。

  多谢主席。



2012年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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