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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为非华语学童提供国际学校学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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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石礼谦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一名以英语为母语的英语教师(外籍英语教师)在政府的外籍英语教师计划下於两年前来港定居,虽曾联络超过50间国际及直接资助计划学校,但因难以为其4岁的非华语儿子觅得以英语为教学语言的幼稚园学位,该名儿童遂在家中接受教育。报道指出,该名外籍英语教师曾接触的其中一间国际幼稚园表示,该名儿童要在轮候名单上轮候两至三年才可入读该幼稚园。报道又指出,香港美国商会对国际学校学额不足的问题已届「危机点」表示关注,并促请政府成立委员会,确保外国投资者和专业人士的子女得到学校教育。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上述情况是否对该名非华语儿童构成间接歧视;若评估的结果为是,详情为何;若评估的结果为否,原因为何;政府采取了什么措施在学校推广及宣传反种族歧视信息,以及有否评估措施的成效;若有,评估的详情为何;

(二)是否知悉过去三年有多少名非华语儿童在家中接受教育,以及为非华语学生提供的国际学校学额总数;有否评估为非华语学生提供的国际学校学额是否不足;若评估的结果为是,政府有否采取任何措施,包括但并不限於就申请政府以批给土地或空置校舍形式的资助的非牟利国际学校,其本地学生所占的百分比设定限额;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鉴於政府一直推行外籍英语教师计划以改善中、小学的英语学习和教授,有否评估来年随父母来港定居的外籍英语教师的子女的教育需要;若有,详情为何,包括会否有足够的国际学校学额以应付他们的教育需要;若学额或会有所不足,有否考虑以任何措施回应他们的教育需要;若有,详情为何;
 
(四)鉴於有报道指轮候国际学校学额的时间长,政府有否评估此情况会否窒碍外籍英语教师来港任教;若有,评估结果为何;若评估的结果为会,会否检讨现行就透过国际学校提供教育的政策;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政府有否考虑可否采用美国商会的建议成立委员会解决国际学校学额不足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是否可行;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议员有关为非华语学童提供国际学校学额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就种族歧视而言,把同一项要求或条件施加於另一人及所有人(不论其种族群体)时,如(i)与该另一人属於同一种族群体的人能符合该项要求或条件的人数比例,远较与该另一人属於不同种族群体的人能符合该项要求或条件的人数比例为小;(ii)不能显示该项要求或条件无论施加於属何种族的人,均属有理可据;(iii)该另一人不能符合该项要求或条件,以致该项要求或条件是对他不利的,可构成间接歧视。

  国际学校为学生提供一个非本地课程的选择,不论他们是否非华语学生。这些学校没有对非华语学生施加特别要求或条件,亦没有非华语学生在符合某项要求或条件上远较其他学生遇到更大困难。在新界西,即该名「以英语为母语的英语教师」(「英语教师」)居住地点,共有七所幼稚园开办非本地课程或非本地课程的班级;在新界东,则有14所这类幼稚园。全港各区幼稚园学额有剩余的情况,学额空置比率约为18%。因此,我们认为没有理据显示对该名非华语儿童构成间接歧视。

  《种族歧视条例》制定后,教育局已向学校发出通告,并与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协作,为学校及本局员工举办简介会,提醒所有教育机构均须致力不分种族支援所有学生的教与学、在校内营造种族多元化的环境、尊重文化和宗教差异,以及与家长保持沟通。

  另一方面,平机会亦通过多项活动,在学校推广反歧视(包括种族歧视)信息。这些活动包括举办讲座和青少年师友计划,以及制作教材资料套,供教师和学生使用。学校亦可参加平机会的平等机会社会参与资助计划,利用资助举办活动,推广平等机会。这些计划的运作畅顺,大致能达到预期目的,而且得到参加者正面评价。平机会会继续监察在学校和经其他途径的推广工作的成效。

(二)特区政府一直透过不同措施支援国际学校的发展,包括分配空置校舍和全新土地作国际学校的发展,以及协助现有国际学校在原址扩建,以满足在香港居住和因工作或投资而来港的海外家庭对国际学校学额的需求。

  我们已在二零零七至零九年间分配四所空置校舍及四幅全新土地分别作扩充或发展国际学校之用;并在过去两年,批准了七间国际学校向政府提出使用空置校舍作临时校舍的申请。最近,我们已原则性支持两所现有国际学校在原址进行扩建计划。以上的措施将於未来数年逐步提供超过4 500个国际学校学额。

  为确保上述国际学校所增加的学额可满足非本地家庭(包括有子女的「英语教师」家庭)对学额需求的增长,我们已采取新措施,要求获分配全新土地或空置校舍的办学团体,在整体学生人数中最少录取70%非本地学生。
  
  根据二零一一年九月进行的学生人数统计调查,全港共有47所国际学校,提供约37 000个学额,整体的入读率约为89%。这些学额供所有学童(包括非华语儿童)申请。我们并无在家中接受教育的非华语儿童的资料。

(三)我们在招聘「英语教师」的过程中,按照平等机会的原则,不会要求申请这些职位的人填报家庭状况,亦不会因为他们需要带同学龄子女来港而影响他们获聘的机会。此外,这些教师亦应清楚了解「英语教师」计划所提供的薪酬和福利,以及香港的生活情况,才决定是否受聘。据悉,带同子女来港的「英语教师」,不一定为其子女选择国际学校。事实上,有些「英语教师」会选择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公营学校(包括直接资助学校)。我们通过不同途径,包括教育局网页和教育局与「英语教师」协会的联络会议,向「英语教师」提供非华语学童在本港接受教育的资料。教育局会为子女选择入读公营学校的「英语教师」安排学位及提供支援服务。

(四)为子女报读国际学校属个别「英语教师」的决定,教育局不能保证他们的子女可入读这些学校。「英语教师」计划自一九九八年推出以来,吸引了不少不同国籍的英语教师来港任教。我们已由二零零五/零六学年开始,发放留任奖励给合资格的「英语教师」,以鼓励他们继续在港任教。最近的统计资料显示,「英语教师」的流失情况已稳定下来。

(五)我们一直与商会、国际学校及其他关注团体保持联系,以了解国际学校学额的供求情况,并支援国际学校体系的发展。有关各方曾在多个场合讨论有关国际学校学额供应的事宜,包括由政务司司长担任主席的国际商务委员会,其成员包括各商会的代表;以及由财政司司长成立、由来自商界的非官方成员担任主席的方便营商谘询委员会,其成员包括商界人士、学者、专业人士及立法会议员。我们认为,这些渠道能有效反映社会各界对国际学校学额供应的意见。

  我们已委托顾问进行研究,检视现时国际学校学额的供应及预计学额未来的供求情况。我们会考虑从上述渠道收集的意见,并参考顾问研究的结果,评估国际学校学额的长远供应。我们会在评估对国际学校学额预计的长远需求后,考虑推行更多支援措施的需要,以配合国际学校当前的需要。我们会物色及计划分配数所合适的空置校舍,以尽量协助有意改善或扩建其校舍的办学团体。我们会在进行校舍分配工作前,先邀请国际学校就使用空置校舍作意向表达,了解它们的发展需要及对使用这些校舍的兴趣。我们会在确认使用有关校舍的可行性后,公布意向表达邀请的时间表。



2012年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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