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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打击内地孕妇在香港租住非法宾馆问题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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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谢伟俊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最近数月有内地孕妇租住广华医院附近的私人屋苑单位,以便临盆之际冲入急症室产子;有关屋苑的物业管理处发现甚至有人带同10多名内地孕妇入住单位,怀疑有业主或租客经营非法宾馆,涉嫌将单位非法日租或「租上租」予内地孕妇。报道又指出,该物业管理处曾多次去信民政事务总署投诉,惟无助解决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民政事务总署共多少次接获上述物业管理处的投诉,以及如何跟进投诉;未能协助解决问题的原因为何;

(二)有否估计,现时全港有多少个私人屋苑有单位被用作短期或以「租上租」形式出租予来港产子的内地孕妇,以及涉及多少名内地孕妇;

(三)鉴於终审法院就「庄丰源案」裁定不论中国公民是否已在港定居或拥有香港居留权(居港权),他们在港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均享有居港权,而现时丈夫及其本人均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内地孕妇(「双非孕妇」)来港产子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当局对以释法处理该问题的立场及理据为何;另外,有否评估当局以行政措施打击「双非孕妇」来港产子的政策有否实际成效;若评估的结论为有,仍出现上述内地孕妇租住私人屋苑单位以便於临盆前冲入急症室产子的原因为何;若评估的结论为未能或难以打击有关个案,有否研究转以其他方法(例如释法),以从根源彻底解决问题;若有,研究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政府有否计划定期(例如每3至6个月)评估措施的成效,以及评估本港市民对该等措施的信心,以了解民意;若有,计划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鉴於本年一月十五日有约千名本港市民(包括孕妇及小童)冒雨游行,要求政府透过释法处理「双非孕妇」来港产子的问题,政府对市民游行所表达的诉求有何回应?

答覆:

主席:

  在香港经营旅馆受香港法例第349章《旅馆业条例》(下称《条例》)监管。根据《条例》,任何处所提供收费住宿,租出期又少於连续28天,就必须申领旅馆牌照才可以经营。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的牌照事务处(下称「牌照处」)是执行《条例》的部门,负责处理有关牌照签发及执法工作。无牌经营旅馆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判监禁,最高罚款200,000元及监禁两年,并可就罪行持续期间的每一天另处罚款20,000元。

  牌照处一向致力打击无牌旅馆。在接获有关投诉后,会在八个工作天内进行巡查,并会视乎每宗个案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搜证,包括在办公时间及非办公时间进行突击巡查行动,并在有需要时以乔装顾客的方式(即俗称「放蛇」)搜集证据。经调查后如有足够证据证明有关处所涉及无牌经营旅馆,便会立即采取检控行动。牌照处亦会与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展开大规模跨部门联合突击和扫荡行动。

  关於谢议员的提问, 现答覆如下:

(一)及(二)牌照处自接获有关怀疑在广华医院附近一私人屋苑经营无牌旅馆的举报后,已进行了一连串的针对性执法行动,包括於不同时段多次巡查有关处所、在该屋苑地下大堂调查入住怀疑无牌旅馆的人士及采用「放蛇」行动搜集证据。经调查后发现,有一个处所涉嫌提供短期住宿予内地来港产子的孕妇,并发现一名内地访港人士涉嫌违反居留条件,当局已就该名人士涉嫌违反《条例》及《入境条例》提出检控。部分处所是以月租形式出租,不属於《条例》的规管范围。至於其余处所,牌照处会继续积极跟进有关个案,如发现足够证据证明有关处所涉及无牌经营旅馆,便会采取检控行动。

  牌照处过往曾接获有关怀疑提供处所给内地孕妇作短期住宿的举报,并将该类举报归纳为「怀疑无牌经营旅馆」个案处理。牌照处并没有出租私人屋苑予内地孕妇作短期住宿的举报的细项分类统计。

(三)及(四)食物及徖生局十分关注近年非本港居民妇女(包括内地妇女)对香港产科服务的需求急剧增加,为整体产科及初生婴儿服务带来巨大压力。为确保香港居民得到妥善和足够的产科及初生婴儿服务,以及本地孕妇获得优先的产科服务,政府将二○一二年非本地孕妇来港产子的数目,限於35,000名,其中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可拨出的分娩名额限制在3,400个,而私家医院亦同意非本地孕妇来港分娩的名额定於约31,000名。

  此外,当局已推出并逐步落实其他多项措施。计划在本港私家医院分娩的非本地孕妇,必须在适当阶段接受本港产科医生的检验,以判断是否适合来港分娩,以避免由於旅途往返等因素可能影响孕妇及胎儿的安全。为此,香港妇产科学院已於二○一一年九月就预测高风险怀孕情况发出专业指引。徖生署亦已统筹划一「预约产前检查及分娩服务证明书」,供医院签发予适合来港分娩的孕妇,及让当局监察分娩名额的使用情况。

  为遏止非本地孕妇在临盆一刻才经急症室紧急入院分娩,增加孕妇、胎儿以及医护人员的风险,医管局正检讨非本地孕妇经急症室入院分娩的收费。口岸方面,徖生署亦正采取措施增加管制站的医护人手,协助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人员检查入境非本地妇女。

  医管局正检讨明年(二○一三)可提供给非本地孕妇分娩的名额,视乎本地孕妇对香港产科服务的需求,如有需要,当局会进一步降低或取消全部配额。当局亦会与私家医院商讨明年提供非本地孕妇的分娩名额,并要求私院预留足够的名额及优先提供服务予本地孕妇。

  在入境管制方面,入境处会加强截查非本地孕妇。入境处亦与内地当局保持紧密沟通,共同遏止非本地孕妇在临盆前冒险强行闯关。此外,过境出租车须获粤港两地政府签发正式配额,否则不可载客取酬。当局相信有中介公司安排未有预约的非本地孕妇,违规乘坐未获粤港两地政府签发正式配额的过境车来港。对於这些违规使用过境车接载非本地孕妇来港的个案,警方正与内地当局合作,联手打击违规的车辆及司机。

  另一方面,警方一直密切留意任何有关中介公司在港的经营方式与招徕手法,若当中发现有任何非法行为,即根据有关法例进行取缔。针对在内地经营的中介公司,警方一直与内地当局联手进行调查,打击跨境非法行为。

  至於就是否要解释《基本法》,社会未有共识。我们必须要详细研究。当局会继续留意社会上的意见,各部门会密切监察上述行政措施的成效,现阶段并无特别制定检视措施的时间表。我们会因时制宜,如有需要,会再增加或维持行政措施。政府并会与内地合作,通过已建立的机制,与内地有关的单位商讨「双非孕妇」来港产子的问题。



2012年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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