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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捷克税务协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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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发言人今日(二月六日)宣布,香港与捷克共和国(捷克)就收入税项避免双重课税和防止逃税协定已经生效。

  香港和捷克在去年六月签订该协定。该协定在双方完成有关的批准程序后,已於今年一月二十四日生效。协定对就二○一三年四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任何课税年度的香港税项具有效力。

  有关香港与捷克的协定详情载於税务局网页(www.ird.gov.hk/chi/pdf/Agreement_Czech_HongKong.pdf)。



2012年2月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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