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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就《2011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临时雇员供款)(修订)(第2号)令》动议的决议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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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梁凤仪今日(二月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刘健仪议员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就《2011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临时雇员供款)(修订)(第2号)令》动议的议案发言全文:

主席: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临时雇员供款)令》(下称《命令》)载列不同入息组别的相应强积金供款额。这项《命令》适用於饮食业及建造业行业计划的临时雇员,其目的为方便他们及其雇主计算供款额。因应立法会於去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通过《2011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修订附表3)公告》,将强积金的最高有关入息水平,分别由每月20,000元提高至25,000元,以及由每日650元调高至830元,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制定了《2011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临时雇员供款)(修订)(第2号)令》(下称《修订令》),以相应调整适用於行业计划临时雇员的供款额,并将同步於今年六月一日生效。

  按二○一一年十二月的数字,大概有4,500名饮食业临时雇员和14,700名建造业临时雇员,日薪高於650元。《修订令》落实后,他们为未来退休生活作出的每日供款额会有所提高,但最多不高於11.5元。

  最后,我很多谢小组委员会各成员参与审议修订令及刚才叶议员的发言。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2年2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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