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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商/雇主及工人在农历年假后注意工作场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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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工处吁请建筑地盘的承建商和工人、工厂及从事工业经营的雇主及雇员,在农历年假期后应提高警觉,在恢复工作前,应检查工作场地及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劳工处发言人今日(一月三十日)表示,在长假期后,工作场地的情况可能有变,管理人员及工人的安全警觉亦可能有所松懈,因此劳资双方都要加倍注意工作安全。

  他说:「如工作涉及有潜在危险的工序、机器或工具等,应在开工前作检查、准备及采取合适的安全措施,这个步骤是十分重要的。」

  「所有棚架、工作台、起重机械、临时供电设施、气体焊接及火焰切割工序、化学品工序、密闭空间、渠务及挖掘工程均须由合资格人员检查,并在确保安全后,才可再次使用或复工。」

  他续说:「管理人员亦须充分提醒及指导工人,在从事高空工作、吊运工作及其他危险工作时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为防止意外发生,发言人吁请承建商和雇主在工作场地加强监察,确保在假期后工作场地仍然安全。

  他指出,《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的一般责任条款规定承建商及雇主必须为其雇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安全的作业装置及安全的工作系统。违反有关规定,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雇员亦应合作,遵守安全指示及使用提供的安全设备。

  如有任何有关职业安全及健康的问题,可致电二五五九 二二九七,与劳工处的职业安全主任联络。



2012年1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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