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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处就向违纪属员采纪律行动发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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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传媒昨日(一月二十日)有关消防处拟对在二○一○年初丽昌工厂大厦四级火警中违反纪律的属员展开纪律行动的查询,消防处发言人作出以下回应:

  「消防处於本年一月十六日举行的二○一一年工作回顾记者会上并没有主动提及有关事宜,但因应传媒在答问环节连番询问,处方作出简短回应,指出会就死因庭所披露的违纪情况向有关属员采取适当的处分。

  发言人强调部门就违纪情况已展开纪律程序,一俟对处分有定案,有关属员会获得通知。在整个过程中,有关属员有充分机会提出申辩。如属员对该程序、裁决或惩罚有任何异议,可按既定机制向处长提出,因此不存在报道所指的『未审先判。』」



2012年1月21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0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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