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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数码有关「丧失资格的人」的申请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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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一月二十日)宣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批准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的申请,准许李国章教授作为《电讯条例》下「丧失资格的人」,以主席及董事身分对香港数码作出控制。

  李国章教授因为与一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持牌人〔即电讯盈科媒体有限公司(电盈媒体)〕的相联法团〔即电讯盈科有限公司(电盈)〕的董事(即李国宝博士)有亲属关系,而成为《电讯条例》所指的「丧失资格的人」。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说:「由於香港数码与电盈媒体在两个截然不同的广播市场经营,加上李国宝博士作为电盈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电盈或电盈媒体的日常运作并无操控权或影响力,批准有关申请不会影响广播业的竞争环境。」

  发言人说:「香港数码是新加入市场的营办商,藉委任李教授为董事及主席,可借助他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加强公司的管治和发展。这有助促进数码声音广播服务在香港的发展。」

  发言人补充说,李国章教授会作出承诺,声明他在担任香港数码主席及董事和股东时会独立行事,不受任何从事媒体业务的亲属影响;会审慎行事和提高警觉,以避免在不同媒体平台(尤其是包括电盈媒体)出现编辑观点单一化的情况;亦不会参与讨论同时关乎香港数码和电盈媒体的事宜,或就这些事宜作出决定。

  根据《电讯条例》,任何丧失资格的人(已於牌照申请中披露其成为丧失资格的人的理由者除外)不得对属声音广播持牌人的法团作出控制。《电讯条例》第13A条界定了「丧失资格的人」一词的涵义,其中包括《广播条例》所指的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持牌人的「相联者」。有关条文旨在避免媒体控制权过分集中、利益冲突,以及在不同媒体平台出现编辑观点单一化的情况。《电讯条例》同时订明,在声音广播持牌人提出申请时,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如信纳为公众利益而有需要,可准许丧失资格的人对持牌人作出控制。在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考虑公众利益批核这丧失资格的人士申请时,衡量了对有关服务市场竞争的影响;观众获提供更多元化电视节目选择的程度;对声音广播业发展的影响;及对经济所带来的整体利益。



2012年1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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