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填补立法会议席空缺安排谘询报告(附图/短片)
**********************

  政府於今日(一月二十日)发表《填补立法会议席空缺安排谘询报告》。《谘询报告》总结为期两个月的填补立法会议席空缺安排公众谘询,并提出最新建议方案。

  政府发言人表示:「谘询期间所收到的意见显示较多人士认为议员随意辞职引发补选并再参选是一个需要堵塞的漏洞。但有部分团体及人士持不同意见。社会整体认为应该保留补选制度。在《填补立法会议席空缺安排谘询文件》的四个方案中,方案一(即限制辞职议员参加同届任期内任何补选)所得支持较高。」

  「经过详细考虑这些意见后,我们建议限制任何地方选区、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或其他功能界别的辞职议员参与在辞职后六个月内在同届立法会任期内举行的任何地方选区、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及其他功能界别的补选。」
  
  建议详情如下:

(一)如任何地方选区、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或其他功能界别根据《立法会条例》第15条或第72条,或《基本法》第七十九条下的情况出现空缺,会继续由补选填补;

(二)如任何地方选区、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或其他功能界别的议员根据《立法会条例》第13条或第14条自愿辞职,辞职议员会被限制参与在辞职后六个月内在同届立法会任期内举行的任何地方选区、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及其他功能界别的补选;以及

(三)有关限制将不适用於换届选举。若某辞职议员的六个月的限制期跨越当届及下届立法会,对该辞职议员的有关限制将不适用於下届立法会内举行的补选。

  议员利用辞职引发补选,以期在补选中参选和寻求再度当选的做法,是滥用程序,对选举制度的公信力有负面影响。该等影响除涉及人力及财政资源外,议员辞职及补选期间立法会将少了一名议员提供服务,有关选区选民在该段时间也失去了作为他们代表的议员的服务。

  在考虑社会对建议方案的反应后,当局将於二○一一/一二立法年度内向立法会交代政府最新建议方案,立法会会考虑是否接纳方案。当局的目标是在二○一一/一二立法年度内完成立法程序。

  《谘询报告》可从政制及内地事务局网页下载(网址:www.cmab.gov.hk/tc/issues/vacancies.htm),或於一月二十七日起在各区民政事务处公众谘询中心索取。



2012年1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07分

图片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