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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食肆被罚暂停营业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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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旺角一间食肆经营者因非法扩展营业范围,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署长暂时吊销牌照十四天。

  店铺名为「福来居饭店」,位於旺角臆兰街379号E地下及基隆街4至6号地下,由今日(一月二十日)至二月二日须暂停营业。

  食环署发言人说:「有关店铺经营者因上述违例事项,去年九月和十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八千二百元。本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持牌人三十分,店铺因此须停牌十四天。」

  有关持牌人去年三月和八月,亦因相同违例事项,而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六千二百元,因而被记下三十分,店铺於去年十月底被暂时吊销牌照七天。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必须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2012年1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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