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教育局就教院申请正名报道发表声明
****************

  就今日(一月二十日)报章关于「教院正名赶曾任内拍板 最快下月向行会申请」的报道,教育局发言人发表以下声明:  

  「教育局刚接获香港教育学院(教院)的报告,总结教院在2009/10至2011/12三年度为迈向升格大学目标的筹备工作,我们会详细研究报告内容。
  
  获得大学名衔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院校须证明本身已具备大学应有的质素和特质,包括学术课程的质素和水准、开办课程的程度和类别、学生的质素和教学团队的声望、研究能力、内部管治、质素保证架构和自行评审权限、院校可动用的资源,以及公众利益。一般而言,院校的新学科开办了一段时间,并且有至少一届毕业生或开办五年才能进行『课程覆审』,从而确定课程的往绩。当建立良好往绩后,院校可以考虑申请『学科范畴自我评审资格』,而该资格将会是升格大学的其中一个重要考虑。  

  政府一直支持教院的院校发展。参考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的建议后,我们在2009年决定对教院给予支援,协助教院发展为多学科院校,并提升其研究能力。具体而言,政府已为教院增设学额120个第一年学士学位课程学额和30个研究课程学额。教院在2010/11学年开设了两个有关语文及环球及环境学科的课程,而刚刚在2011/12学年开设创意艺术及文化的新课程。

  我们认为教院现时正朝正确方向发展,而教院刚推行的措施将有助教院逐步实现理想,日后发展成为一所以师资教育为主的大学。

  只要教院继续循正确方向发展,而当新学科开办了一段时间,并且有至少一届毕业生后,教院可在认为合适时提出申请『课程覆审』及『学科范畴自我评审资格』,朝升格大学的目标迈进。教院采取必要的步骤后,如认为一切准备就绪,可按本身意愿正式向政府申请大学名衔。政府日后接到教院的要求后,会请教资会进行特别检讨。政府会根据教资会的意见和其他相关考虑因素,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我们欢迎教院继续与教育局及教资会保持沟通。」



2012年1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22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