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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环境局局长就「缔造可持续及开放的电力市场」议案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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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环境局局长邱腾华今日(一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缔造可持续及开放的电力市场」议案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电力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建设和市民生活的必要服务之一。我们的能源政策,是在可靠稳定的供应、环保、安全和价格合理这四方面求取平衡。一直以来,我们沿用与电力公司签署的《管制计划协议》,作为规管框架,《协议》亦提供空间,让电力公司为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和作出服务的改善而逐步投资。与此同时,政府亦要在这协议下有理有据地监察和把关,确保电力供应的服务质素和价格是合理的。

  今天议会提出这个议案,反映了议会对今次电费检讨所带出问题的关注,这个话题不是近数个星期内第一次在议会和委员会里面提出。今年政府与两电就电费调整的谈判当然是不容易,其实每一年都有讨价还价,但今年可以说是较为艰巨。两电原先提出的加幅,大家看到是远超市民预期,当中包含我们初步审理时认为是不合理的地方。我们按《协议》的规管框架下,提出了多项质疑。在我们提交给行政会议、立法会及公众的过程中,我们亦向电力公司表达强烈关注。经过多方努力,电力公司最终回应了政府的质疑和市民的诉求,最终调低了电费加幅。

  港灯在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听取行政会议的意见后,於同日将升幅调低至6.3%,并於十二月十六日,公布进一步优化电费累进收费制度,令九成的住宅客户实际净电价加幅下调至4.97%或以下,较通胀稍为低。

  另一方面,中电亦最终在十二月三十日,即加价前两日,修订其电费加幅,最终回应了政府和立法会关注。具体而言,中电调低其营运开支,亦有回应我们的要求剔除为提高发电容量而投入我们认为过早的资本投资。我要在此特别回应刚才刘健仪议员所指中电有些资本开支是早在二○○八年五年计划中批准的,政府的立场很清晰,我们一直讲明这并不是在现有五年计划中批准的。基於这个原因,我们提出质疑并获得电力公司的回应,而最终剔除,这个事实是必须指出的。我们每年做监察工作时我们和议会讲的五个重点其中之一。中电预测的电费稳定基金(结余)由原来预测的3亿元调低至1亿多元左右。这些措施把二○一二年的基本电费加幅由十二月中提出的9.2%减少,每度电的增幅调低到4.2仙,较原来的5仙为低,亦透过一次过每度3.3仙的租金及差饷回扣来减少加幅。总括来说,将其净电费的加幅减至4.9%,基本电费的加幅则降至5.3%。

  主席,刚才几位议员发言中,很多议员关注《协议》是否为政府提供足够的权力或方法监察电力公司。正如我较早前向议会解释过,我们在《协议》下,通过两个层面的审核工作,包括每五年审议发展计划和每年就它所提交的资料,尤其是投资及营运开支项目,作出严谨把关,避免电力公司过大、过早、不必要或不合理地投资或开支。而在进行审核时,我们针对五个重点,包括我们近来经常和议员提及的资本开支、营运开支、燃料价条款帐、电费稳定基金以及其他收入。过程中,政府的财务会计师和其团队,亦透过我们的独立能源顾问,对两家公司提出的作出各项数据分析,同时加以详细审视。

  政府与电力公司过往在电费调整的商讨上,每年都有一定的讨价还价,过往几年我们看到增幅较细。过往四年,去年的加幅为2.8%,是较为低。当然这个讨价还价每年都会有,但今年我们确实在十二月初,即通常我们审议的时间表里,我们未能同意电力公司提出的方案,亦就电力公司刚才所讲的四项重点审议项目有所质疑,因此我们提出意见。但我们的工作没有在十二月初向立法会提交方案时停止。我们确实要藉此机会多谢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和各个党派的议员对政府所提出的质疑予以支持,各个党派也无分彼此,大家就政府提出的质疑同意和支持,大家亦无需互相指责谁出力多些。不过,通常大家谈电力公司后,亦会将「枪头」指向政府。过程之中重要的地方是今年审议的过程和资料提供,以及在讨论和平台上,整个议会和政府在更多资料、详细审议和较高的透明度上进行,这点长远而言对每年的审议有帮助。

  很多议员提及提高透明度,我们在监察两电的电费调整时,增加透明度一直是政府的立场。每年我们在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时,我们带同两间电力公司,就议员提出的资料,政府均会要求两间公司提供。特别在今年电费调整的过程之中,我们特别回应了议员很多的要求。有议员提及整个五年计划的发展,我三番四次强调,在二○○八年审批两电的五年发展计划后,我们已将两电的五年发展计划的资本开支、资本项目的主要类别、本地销售的预测增长、每年基本电费的预测平均加幅等交给议会。当然,若议员就这些方面需要多些资料,我们乐意向电力公司索取,然后在一个合适的场合里让大家进行分析。

  政府在今次的电费调整的检讨中,一如以往,向立法会提供资料,并因应今年政府对电力公司一些数据上的质疑,特别提供额外资料,亦就电力公司提供的资料,我们逐项的提出观点、评价及理论。大家可见到在哪些地方政府是如何审议,哪些地方是政府与电力公司有所差异,亦必须双方面作出回应,如刚才有议员误解了政府某些资料时,在这个平台下双方可以提出实质的论据解释有关情况。我们亦首次见到两电以保密文件的方式,将一些原本较敏感的资料提供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的每一位议员,让他们看到数据。虽然资料较有敏感性,但在保密的情况可以做到。我们觉得这些工作是有助议员了解每年价格调整的情况,亦了解政府的审议工作。

  我们乐意继续提高审议工作的透明度,并通过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继续讨论两电电费调整的事宜。对於有议员建议动用《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下的权力,我们认为在这个情况并无需要这样做。香港作为国际商业城市,我们必须在提高审议工作透明度和保护商业敏感资料之间,求取平衡。根据两电向我们反映,动用《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除了涉及商业敏感资料外,亦涉及电力公司的供应和能源市场的预测。这些资料的披露,对公司未来在香港和其他地区的商业谈判、招标,以及对按上市条例进行的市场买卖,以及关於资料披露和内幕交易等方面都有法规上的影响。我相信影响不单是这两间公司,商业上市公司自然也有这些担心。这亦不妨碍政府就两电每年的加幅作把关的工作,问题是要找出一个合适的平台。电力公司亦担心,部分资料的公开披露,将影响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和议价能力,不利成本控制。这些都是关系到香港商业运作和营商环境,这些意见我们可以深入了解、评论,但不容忽视。

  政府认为与立法会的合作,透过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的讨论是有效的平台,议员可在顾及商业运作的情况下,审视和讨论两电提交的资料。正如我昨天向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主席的覆函中提出,两电基本上已同意向委员会提交二○一二年电费检讨和五年计划的资料。我已详细在覆函中勾画出可以提供的资料,刚才李慧攌议员亦提及部分的内容。

  在我的覆函中提及在二○一二年的电费检讨方面,两电会提供包括二○一二年原先提出的加费建议和最后加幅(包括基本电费加幅和燃料价条款收费调整)的细项及相关理据。有关的细项将包括基本电费方面固定资产平均净值的增加、经营费用的上升、售电量的转变、电费稳定基金结余的增加或减少等。而在燃料价格条款收费方面,亦包括燃料价格的上升、已修正的二○一一年多收或少收的燃料价条款收费,以及增加燃料费负结余以减轻电费加幅等等的资料。两电亦会提供有关二○一一年及二○一二年固定资产平均净值及增加的原因以及详细的营运开支帐目等。

  关於五年发展计划方面,两电会在五年发展计划内的预测资本开支总数,以及每年按类别如减排项目、投产后的工程、其他发电系统、输电系统和与顾客、企业服务相关的发展等各分列的资本项目开支预测;五年计划内每年实际的资本开支;五年计划内批准资本开支的总数的修改内容及对电费的影响,如这方面适用;以及按年列出发展计划期经批准的基本电费及燃料价格条款收费与净电费的预测;以及与该年实际电费的比较等等。

  我刚才列举出来的(资料),尤其是在二○一二年电费检讨内所列出来的资料,其实有部分在十二月时与经济事务委员会讨论时,有些已在大家手头上,以机密文件的方式提出。基於两电的部分资料涉及商业敏感的资料,用什么方法符合刚才部分议员提出的意见,即是就算使用《权力及特权法》时,亦希望保障资料的商业敏感性,当中会涉及一些相关利益的问题。譬如作为上市公司,将这些资料向议员披露时,是否需要有一些条款保障大家,因这些资料涉及其他股票交易等。我相信这些保障是双方面的。我们乐意与经济事务委员会商讨,用什么形式、什么方法、什么平台将资料提出,使大家可以有较为客观、审慎的交流,从而令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

  就中期检讨方面,这次电费检讨后,不少议员都提出应为《协议》的中期检讨和及后到二○一八年作出准备,这是我们同意的。按照《协议》规定,在二○一三年内两电及政府均有权要求修改《协议》。我会参考过往几年实行《协议》的经验,包括今年电费检讨的特别经验,研究如何利用中期检讨的机会进一步完善现时的做法。我乐意听取稍后议员就这方面的看法和意见。

  在二○○八年签署《协议》前,政府思量过这《协议》是否最好的方法,当时亦有提出讨论。我记得曾在立法会内与议员有很多的讨论,我记得有三或四次在议会内,在签订《协议》前,将我们不同的方向和落实协议的情况与大家讨论。我们有研究应否继续以《协议》形式规管电力市场,以及如当时未能与电力公司达成共识时,是否应以立法方式规管。我记得当时不少议员对立法有保留,并担心会有违香港自由市场的原则。及后政府与两电就修改后的《协议》达成共识,我们亦有向议会汇报,这项协议亦沿用至今。

  无论如何,我相信任何协议都会有届满的一日,会有机会作出检讨。在这方面我们乐意听取议员的意见。

  刚才有议员提到开放市场,或厂网分家或引入竞争等,我们在二○○八年处理《协议》延续时亦提出过,这是当然很重要和必须深入研究、慎重思考的课题。很多议员问可否透过厂网分家或引入竞争便直接减低电价,其实我们的政策里,除了电价外,还有其他重要的政策考虑,譬如电力市场的稳定、安全、环保等。让我们看看外地不同的经验,开放市场是否一定能令电价下调,我们必须就此研究。开放市场同时是否维持可靠、安全、环保的电力供应,我们在这方面看到各地的经验不一。纵观世界各地,开放电力市场的经验,很多是由国营或垄断经营,转为私营、有竞争的市场,这些例子包括英国、爱尔兰、意大利、澳洲和纽西兰等。南美有不少国家曾经在上世纪五十至六十年代将私营市场公营化,但最终亦有一些在九十年代再回归私营市场。这些国际经验让我们看到,如要将电力市场公营化,需要有很多重要的考虑。因此,我相信大家都会审慎讨论、研究,我希望能透过稍后的讨论听取不同议员的意见。但最重要要重申的,正如我在开始发言时提及,亦有议员问及,我要重申最重要的是整个电力政策的支柱是什么,我们通常在每年十二月时会讨论价格,但在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内我们会研究有否可靠稳定的电力供应、安全和市民日益重视的环保等考虑,这四项支柱缺一不可。我们认为在任何的讨论中希望可在这四方面求取平衡。主席,在及后的时间我会乐意听取各位的意见,和在稍后总结陈辞时,再进一步回应大家的意见。

  多谢主席。多谢各位议员。



2012年1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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