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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银行信贷欺诈案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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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四十四岁女子因涉及一宗银行信贷欺诈案,今日 (一月十八日) 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被判入狱七年零三个月。

  案情透露,被告与其四十五岁的丈夫及一名五十一岁的男亲戚於二○○七年一月至七月期间,利用虚假发票,讹称向电脑供应商购买手提电脑,向十四间银行申请合共一亿五千三百万元的融资贷款。

  警方於同年接获报案,商业罪案调查科探员经深入调查后,拘捕三人并落案控告以十四项「欺诈」罪。

  被告的丈夫及男亲戚於去年六月二日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被裁定罪名成立,分别被判入狱七年零三个月及八年零三个月。而被告则於昨日(一月十七日)被判罪名成立,今日被判刑。

  警方重申,有决心打击商业骗案,以维持香港安全及稳定的营商环境。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二百一十三号 



2012年1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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