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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商/雇主及工人在农历年假前注意工作场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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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历新年将至,劳工处提醒承建商、雇主及工人在长假期前要提高警惕,并在工作场地采取安全措施。

  劳工处发言人今日(一月十六日)表示,劳资双方都要加倍注意工作安全。为防止意外发生,发言人吁请承建商和雇主在工作场地加强监察,确保工作场地安全。

  他说:「假期停工前的安全措施包括关掉所有设施及机器的电源、妥善贮存化学物品及堆放物料、熄灭明火、关掉气体焊接装置,以及固定临时搭建物。」

  他续说:「管理人员应加强提醒工人及督导人员不要因工程紧迫而忽略工作安全,包括没有遵循安全步骤、没有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等。如工程涉及高危作业,例如高空工作、吊运工作、电力工作等,必须经由合资格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制订安全施工方案及监察系统方可进行。」

  他指出,《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的一般责任条款规定承建商及雇主必须为其雇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安全的作业装置及安全的工作系统。违反有关规定,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雇员亦应合作,遵守安全指示及使用安全设备。

  如有任何有关职业安全及健康的问题,可致电二五五九 二二九七,与劳工处的职业安全主任联络。



2012年1月1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2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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