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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违规售卖冰鲜肉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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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男子因未领有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的批签而在店内售卖冰鲜肉及冰鲜家禽,和售卖的猪肉含有不准使用的防腐剂二氧化硫,今日(一月十二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罚款八千元 。

  食环署人员去年接获投诉,於十一月十一日到黄大仙牛池湾华池径三号地下名为「永鸿鲜肉」的新鲜粮食店进行突击行动后,向该男子提出有关检控。

  食环署发言人说:「根据《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任何人士未有批签而售卖冰鲜肉及冰鲜家禽即属违法。而根据《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售卖含有二氧化硫的新鲜、冰鲜及冷藏肉类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入狱六个月。」

  他续说:「此外,事涉新鲜粮食店以冰鲜肉充当新鲜肉出售,违反持牌条件,本署会考虑取消其牌照。」

  食环署会继续密切监察於本港零售层面出售的新鲜肉类及采取严厉执法行动,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众健康。
 
  任何人士如对零售商出售的肉类有所怀疑,应立即致电 2868 0000。



2012年1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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